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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 加大生产补贴力度 针对牧区特点,完善草原畜牧业生产补贴政策。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继续争取国家加大对牧区优势畜种良种补贴力度,将肉牛、肉羊、细毛羊、绒山羊全部纳入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在实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盟市,实施人工种植牧草良种补贴,每亩补贴10元;对牧民生产用柴油等生产资料给予补贴,每户补贴500元。加大牧区牧业机械购置补贴支持力度。发展多种形式的草原畜牧业保险,对符合条件的畜牧业保险给予保费补贴。 五、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为现代农牧业发展提供保障 (一) 加快推进牧区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牧区依托资源优势,构建现代农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皮毛、肉食等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和物流配送基础设施,增加财政投入,改造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性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一批能带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的产地批发市场,提升一批方便农牧民生产生活的农村牧区集贸市场,初步形成多极化、多层次的集屠宰冷藏、初级加工、物流配送、批发交易功能的农畜产品市场体系。重点在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等地建设肉羊加工交易市场。支持牧区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促进牧区商贸流通网络建设。在东、西部绒毛主产区重点规划建设两个自治区级高起点的绒毛市场。优先发展农畜产品物流业,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邮政等物流体系在农村牧区的网络优势,支持牧区商品流通服务网络和区域配送中心建设,积极开展牧民生产生活资料下乡和农畜产品进城配送服务,促进牧区商贸流通企业健康发展。比照粮油、生猪等最低收购价制度,积极争取国家建立牛羊肉、羊绒等大宗畜产品收储制度,抵御市场风险。 (二) 加快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通过建设牧草育种与良种繁育技术、牧草栽培与草产品生产加工技术研发、草地生物灾害防控技术研究、草地监测与利用技术研究等重点实验室,不断增强草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对我区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和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的科技支撑能力。通过建设国家一流育种、保种、动物营养和疫病防控重点实验室,承接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畜牧业科研成果,对单项技术或多项技术进行系统集成和组装配套,构建畜牧业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通道。建立健全技术服务推广体系,增强旗县、苏木乡镇畜牧技术推广体系公益性职能,增加基层推广体系人员编制,有计划地选择一批农牧民大中专毕业生充实基层技术推广组织,加强嘎查村配种站点建设,提高畜牧业适用技术入户普及率。加大对牧民科技培训力度,在牧区每年培养2万名左右的养殖能手、科技示范带头人和牧民经济合作组织、牧民创业带头人,培养一批懂经营、善管理、能致富的新型牧民。 (三) 提高牧区畜牧业机械化水平 运用好牧民购机补贴政策,突出发展牧机社会化服务。围绕牧区机械化发展重点,搞好草业生产、饲养环节、生产生活三大领域机械化装备建设,制定草原牧区畜牧业机械化发展规划,科学编制畜牧业机械化评价与统计指标体系,指导牧区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发挥我区畜牧业机械科研生产优势,培育龙头企业,引领牧机制造业发展。建设牧区机械化示范园区,率先推进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三大牧区机械化发展。 (四) 积极推动经营体制改革 在坚持和完善牧区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完善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强草牧场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管理和服务,在不改变草原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用途、不损害农牧民承包经营权益的原则下,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推进草牧场的规范流转和规模经营。积极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全面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鼓励发展家庭牧场、养殖专业技能户、牧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 六、促进牧区经济发展,拓宽牧民增收渠道 (一) 积极发展牧区特色优势产业 大力发展乳、牛羊肉、绒毛、皮革皮毛加工等特色畜产品加工产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和承接产业转移项目的招商力度,积极吸引发达地区企业到我区牧区投资兴业,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提高畜产品附加值,增加牧民收入。积极扶持沙产业发展,促进生态恢复和经济发展。做大做强蒙药产业,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将开发新产品和提升老产品品牌作为发展主线,通过科技创新,推进蒙药产业的现代化进程,搞好蒙药材基地建设,逐步达到蒙药产业集约化、规范化生产。大力发展传统民族美术品和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的生产,增加牧民创收渠道。深入发掘民族文化,支持牧区依托当地民俗文化、风土人情、民间传统体育、自然风光及地域优势发展旅游产业,按照“注重特色、差异发展、强化功能、突出重点、协调发展”的原则,支持牧区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牧区旅游企业,建设一批高品位、上档次、成规模的旅游精品,促进牧区旅游接待规模进一步扩大、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使牧区旅游业成为当地改善民生的重要富民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