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颁布时间】 2012-05-23
【实施时间】 2012-05-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6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指南

[接上页]
会员未按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遴选确定具有风险识别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的,本所可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自律监管或者纪律处分等措施。

  私募债券转让双方转让行为违反《试点办法》、本所其他相关规定的,本所可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前述主体被本所采取纪律处分措施的,本所将其记入诚信档案。

  

第八章 其他事项


  试点期间,本所暂免向发行人收取转让服务费用;私募债券转让经手费等,参照公司债券标准执行。本指南并非本所业务规则或对规则的解释,本所将根据需要随时进行修订,恕不另行通知本所保留对本指南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备案登记表提交申请备案时间:【】年【】月【】日

  

  

发行方式

单独发债

集合发债,发行人数量:【】个

发行人相关信息

名称

 

公司类型

境内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境内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内容

 

行业类型

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符合中小微企业范畴的依据

从业人数

【】(若不适用,则填n/a)

营业收入

【】(若不适用,则填n/a)

资产总额

【】(若不适用,则填n/a)

计划发行金额

 

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人风险提示

行业风险

 

经营风险

 

财务风险

 

管理风险

 

政策风险

【】(若不适用,则填n/a)

汇率风险

【】(若不适用,则填n/a)

其他风险

【】(若不适用,则填n/a)

其他信息

【】(若不适用,则填n/a)

债券全称

 

债券承销商

 

承销商联系人

 

计划发行总额

 

债券期限

【】年

计息方式选择

贴现式零息式利随本清式附息式固定利率附息式浮动利率,【具体条款】其他,【具体条款】

付息次数选择

无每年付息一次每年付息两次/次,【】多次息付年每年

还本方式选择

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到期按面值偿付提前还本方式,【具体条款】

债券风险提示

利率风险

 

流动性风险

 

偿付风险

 

资信风险

 


  

  
 

其他风险

【】(若不适用,则填n/a)

投资者保护机制

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受托管理人为:【】

制定私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偿债保障金专户开户银行名称

 

偿债保障金专户账户号码

 

限制股息分配措施

 

其他措施

【】(若不适用,则填n/a)

附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选择权条款

【具体条款】

附认股权或者可转股条款

【具体条款】

是否经资信评级

资信评级机构

 

主体评级

 

债项评级

 

是否附担保措施

担保方式

信用保证质押抵押其它

担保物/担保机构

 

【担保具体条款】

是否附其他增信措施

【具体条款】

仲裁或者其他争议解决机制

 

备案材料是否完备

是否

募集说明书内容是否按规定完整编制

是否

其他重要信息

【】(若不适用,则填n/a)

承销商签章栏

声明:本公司作为本期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承销商,已取得中国证券业协会认定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资格,并完成对发行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尽职调查。本公司现代表发行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期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备案发行,并承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履行为本期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开展的相关责任和义务。【承销商签章处】【签署日期】



  

  注:①若是两个及以上发行人以集合方式发行私募债券,应当分别列出各发行人相关信息,且所列出的发行人数量与第一栏“发行方式-集合发债-发行人数量”勾稽一致;各发行人计划发行金额合计与下一栏计划发行总额勾稽一致。

  ②担保具体条款包括:具体担保情况、担保期限、担保范围、担保人资信评级机构和评级情况、担保人累计对外担保情况、担保物评估机构和评估价值、担保物权属情况、担保责任及担保附加条款等。

  ③本表格所有项目都是必填内容,请填写完整后提交。

  

  附件2: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格式要求

  


  一、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下简称“私募债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二)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应当按本指南的要求编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作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备案的必备文件,并按规定披露。

  (三)本指南的规定是对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本指南是否有明确规定,凡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

  (四)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扉页作如下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期私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合法合规、发行程序合规,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凡欲认购本期私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私募债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私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私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本期私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私募债券时,应当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下文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投资者认购本期私募债券,视作同意私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私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私募债券受托人管理协议、私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私募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置备于私募债券受托管理人处,投资者有权随时查阅。”

  (五)募集说明书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1、募集说明书全文文本封面应当标有“xxx 公司非公开发行××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募集说明书”字样,并应当载明发行人及承销商的名称和住所,还应当载明正式申报的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期;

  2、发行人应当对可能对投资者理解有障碍及有特定含义的术语作出释义,募集说明书的释义应当在目录次页排印;

  3、引用的数据应当提供资料来源,事实依据应充分、客观;

  4、引用的数字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货币金额除特别说明外,应当指人民币金额,并以元、千元、万元或者亿元为单位。

  

  二、募集说明书

  (一)发行概况

  1、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