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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改革政府农业服务机构,进一步强化县、乡两级农业服务机构的公益性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其在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检测与监管、生态环境建设、信息发布、农民培训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推动农业公共服务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支持和引导龙头企业为农民提供技术、农资、产品购销等系列化、专业化服务,实现互利双赢。 3加强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城乡信息服务无差异、农业领域信息服务全覆盖的要求,加强新农村热线“12316”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农民提供直接有效的信息服务。实施全省农业信息化“114工程”(全省农业数据中心,河北农业信息网站群,全省农业视频指挥、农业政务管理、农业科技服务、农业市场信息四大平台),加快推进互联网与电视、电话“三电合一”信息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到村、到户、到田间地头的“最后一公里”服务环节,到2015年,完成所有村级信息服务站建设。 (五)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十二五”时期,要坚持科教兴农战略,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加快农业产业关键技术攻关研究和集成创新,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农业科技培训,推动农业科技跨越发展,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注入强劲动力。 1坚持科技创新驱动。突出农业科技创新方向和领域,重点支持生物技术、良种培育、丰产栽培、精深加工、产品安全、节水灌溉、新型肥药、疫病防控、循环农业等关键领域科技创新,着眼于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体系。围绕畜牧、蔬菜、果品三大特色优势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加强提质增效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的创新集成和应用,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和示范基地。提升农产品加工增值技术水平,以农产品贮藏、保鲜、加工、包装等技术和设备研发为重点,开发具有国内和国际先进水平的农产品加工品,培育一批科技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产品加工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升级,鼓励企业承担国家各类科技项目,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培育以企业为主导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着力抓好种业科技创新,加强种质资源收集、保护、鉴定,加快培育一批突破性新品种,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着力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大型骨干企业。改善农业科技创新条件,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确保财政农业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十二五”末,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56%。 2提升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明确公益性定位。切实提高农技推广人员待遇水平,落实工资倾斜和绩效工资政策。鼓励农业科技工作者带资金和项目到基层创业、办实体。加快农业机械化,拓展农机作业领域,提高农机服务水平。扩大农业农村公共气象服务覆盖面,提高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科技水平。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成为公益性农技推广的重要力量。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承担农技推广项目,推行推广教授、推广型研究员制度。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立农业试验示范基地,推行专家大院、校市联建、院县共建等服务模式,集成、熟化、推广农业技术成果。 3加强农业科技培训。加快培养农业科技人才,实施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和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培养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完善农业科研人才激励机制、自主流动机制,制定以科研质量、创新能力和成果应用为导向的评价标准。广泛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分层分类定期培训,完善职称评定标准。大力培训农村实用人才,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经营能力为核心,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行业作用,加大各类农村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提高补助标准,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十二五”期间,全省完成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3000万人次,培养农村实用人才5万人,培育科技示范户30万户。 四、壮大提升农村二、三产业,全面繁荣农村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