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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严格遵守职权法定的原则。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进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方法和备案流程,明确备案工作部门,做到有案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各行业管理部门应突出事故的预防性执法,每季度完成本部门(系统)安全生产执法情况汇总分析并上报。 6.严格市场准入,强化源头管理。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制定和完善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从严控制高危行业市场准入,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技术装备。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建设项目设立的重要条件,未经安全评估审核批准立项或擅自开工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一旦发现,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无法整改的建设项目,坚决予以取缔。 7.建立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各级综合安全监管部门的监察执法职能;充实各级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力量,强化行业安全监管和执法;建立完善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安全评价制度,严把安全资质审查;建立安全资质淘汰机制,坚决依法关闭和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加大事前预防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输)活动。按照“四不放过”和实事求是原则,严格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严厉查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 (三)继续深入推进“双基建设年”,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8.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完善“三级机构”。县市安监局为行政单位,工作人员行政编制满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需要,配备好领导班子;州、县市、霍尔果斯口岸年内建立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县市安监局要配备交通、检测设备等技术装备;县财政预算要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障安监部门的工作经费和重大公共安全隐患的查处和治理。 9.各县市要进一步加强各乡(镇、街道)场基层安监站(所)的安全监管工作。乡镇落实专职安监员2人、兼职安监员2-3人,村兼职安全员1-2人。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都要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2名以上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安全技术中介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安全生产专家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煤矿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5人,矿长、安全副矿长必须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10.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示范工程建设”。每个县树立3-4个乡镇、4-5个企业、4-5个学校、4-5个单位,每个乡镇(街道)建立4-5个安全村(社区)。安全生产责任书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签订到每个员工、居民和农户。年内100%的乡镇达到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标准,安全村基本达标。每个企业至少要创建2个安全生产示范班组和5个安全生产示范岗。 11.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各行业企业特点,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具体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考核、安全生产奖惩、安全投入及安全费用提取、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事故报告和管理、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管理、危险作业管理、现场安全管理、领导带班作业、防火、安全设备设施管理、车辆管理、电气安全管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防暑降温、防寒保暖、职业卫生与职业病管理、安全设施“三同时”、相关方安全管理、安全档案管理、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等30项基本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所有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在现场上墙上架;建立安全会议、安全组织、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安全防护用品、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预案、重大危险源、安技装备、机动车辆、特种设备、特殊工种人员、职业卫生等16本安全管理基础台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