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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国农业银行
【发文字号】 农银发[2002]101号
【颁布时间】 2002-06-21
【实施时间】 2002-06-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801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

[接上页]

  指投资者将开放式基金的分配收益再投资于基金。是开放式基金分红派息的一种方式。
  
  6.注册登记中心:
  
  是负责基金单位的注册登记及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记录并保存投资者基金交易、代基金管理人分红的服务机构。
  
  7.巨额赎回:
  
  是指开放式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0%时的情形。根据《开放式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超过10%以上的赎回可延迟办理或按个户占申请总额的比例分配给申请人。
  
  8.强行赎回:
  
  指基金管理人在协助司法判决时,将投资者基金份额全部赎回,并将赎回款入司法部门指定的资金账户。
  
  9.申购费率:
  
  是指投资者申购开放式基金时,依据申购资金总额的一定比例交纳申购手续费,该比例即为申购费率。按中国证监会《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申购费率不得超过申购金额的5%。
  
  (1)金额申购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2)份额申购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10.赎回费率:
  
  是指投资者赎回开放式基金时,需依据赎回资金总额的一定比例交纳赎回手续费,该比例即为赎回费率。按《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赎回费率不得超过赎回金额的3%。
  
  赎回费=赎回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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