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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第三十一条 各核算单位和汇总单位应按期向上级税务机关编报如下报表(格式见附件): 1.税收电旬报(格式略)。它是以旬为报告期,向其上级税务机关报告本旬内税务机关组织各项税金入库情况的报表。 2.税收电月报(格式略)。它是以月为报告期,向其上级税务机关报告各税种、其他收入种类和有关重点品目税款入库和欠税情况的报表。 3.税收资金平衡表。它是以月、年为报告期,总括反映税收资金运动情况的报表。其中入库单位税收资金平衡表中的“暂收款”和“保管款”科目的余额,按各下属上解单位和混合业务单位编报的税收资金平衡表所列数据汇总填列。 4.应征税金明细报表。它是以月、年为报告期,按税种及其他收入种类反映本月和期末累计应征税金情况的报表。其中“查补税金”按“应征和入库查补税金登记簿”中的“应征查补税金”累计余额填列。 5.入库税金明细报表。它是以月、年为报告期,按预算收入科目有关类款项和预算级次详细反映本月和期末入库税金情况的报表。其中“查补税金”按“应征和入库查补税金登记簿”中的“入库查补税金”累计余额填列。 6.在途税金余额明细报表。它是以月、年为报告期,按税收和其他收入大类反映期末实有在途税金的报表。 7.欠缴税金明细报表。它是以月、年为报告期,按税种、其他收入种类和欠缴税金类别反映期末实有欠缴税金情况的报表。其中“缓征”、“往年陈欠”根据“欠缴税金登记簿”相应类别的余额填列,“本年新欠”按“待征”类各税种明细账余额减相应税种的缓征、往年陈欠后的差额填列;入库单位的各类欠缴税金数根据下属上解单位和混合业务单位上报的各类欠缴税金数汇总填列。“增值税留抵税额”按“留抵税额登记簿”的余额填列,入库单位按下属上解单位和混合业务单位上报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数汇总填列。 8.减免税金明细报表。它是以月、年为报告期,按税种及其他收入种类和减免性质反映本月和期末累计减免税金情况的报表。 9.提退税金明细报表。它是以月、年为报告期,按税种及其他收入种类和提退性质反映本月和期末累计提退税金情况的报表。根据“提退税金”总账和明细账的本月“借方”发生额及本年“借方”累计发生额填列。 10.呆账税金余额明细报表。它是以月、年为报告期,按税种和其他收入种类反映期末实有呆账税金情况的报表。 第三十二条 各核算单位内部管理所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各地自行制定。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根据本制度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三十四条 税收会计档案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国家税务总局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一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税收会计核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一:有关凭证格式 (一)预缴税款通知单: 预缴税款通知单 -------- 编号: 编制单位:编制日期:金额单位:元 ┌───────┬────┬───┬────┬───────┬────┐ │纳税人名称││代码││税款所属期││ ├───────┴─┬──┴───┴────┴┬──────┴────┤ │税种和收入种类名称│品目名称│本次预缴税款金额│ ├─────────┼────────────┼───────────┤ ││││ ├─────────┼────────────┼───────────┤ ││││ ├─────────┼────────────┼───────────┤ ││││ └─────────┴────────────┴───────────┘ 填制人: 注:凡是应申报的纳税人由于各种情况先缴款后报送申报表的,在缴款或填开税票的同时,由纳税人或税务征收人员填制本通知单,作为会计核算应征税金的原始凭证。本单联数各地自定。 (二)应征凭证汇总单: 应征凭证汇总单 -------- 编号: 编制单位:编制日期:金额单位:元 ┌────┬──────────┬───────────┬──────┐ ││应征金额│ 应退金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