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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o)本单位有关的行政规定。 §2.23飞行数据/管制许可发布岗位培训 §2.231本阶段是培训受训者在飞行数据和管制许可发布岗位上的工作能力,并获得在这些岗位独立工作的资格。受训者在通过基础岗位培训后,需要进入飞行数据和管制许可发布岗位的培训,掌握在这些岗位工作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 §2.232培训分为两部分:课堂教学和实地操作。 §2.2321课堂教学:重点是提高学员掌握知识的熟练程度,并辅助一定数量的书面作业进行强化和巩固所学知识。 §2.2322教材:使用本空中交通管制中心编写的教材,必要时补充其它资料。 §2.2323教学内容: (a)记录值班日志; (b)飞行架次统计; (c)事故报告; (d)协调的原则与工作程序; (e)准确填写进程单; (f)各种电报的优先等级及编发方法; (g)使用标准术语; (h)正确操作各种设备; (i)准确发布放行许可; (j)准确、及时接收和转播天气情报; (k)紧急情况的通告程序和需要通知的单位; (l)紧急情况下需要采取的措施; (m)接收和编译航行通告; (n)正确操作ATIS; (o)正确处理飞行数据; (p)管制规则。 §2.233实地操作重点是灵活运用和巩固所学知识,发挥个人技能,熟练使用所需设备。 §2.234实地操作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a)教员与受训者共同回顾前段课堂教学所学到的知识,教员重点说明本岗位将要用到的知识和技能; (b)给出一定时间,让受训者进行岗位熟悉; (c)在教员的监督下开始实地操作; (d)适时进行工作技能检查。 §2.235通过实地操作,受训者应当能够熟练掌握下列技能: (a)正确操作各种雷达、导航和通信设备; (b)正确使用内通系统、通信导航控制面板; (c)正确使用本单位的备份和紧急通信设备; (d)设备故障通告程序; (e)正确操作飞行计划输入设备; (f)操作进程单打印机; (g)正确发布和记录管制许可和指令; (h)正确操作ATIS; (i)准确、及时接收和转播天气情报; (j)正确填写进程单。 §2.24地面与塔台管制岗位培训 §2.241本阶段是培训受训者在地面管制和塔台管制岗位的工作能力,并获得在这些岗位工作的资格。 §2.242培训分为两部分:课堂教学和实地操作。 §2.2421课堂教学:主要是回顾所学知识,讲解本岗位所需知识、技能和注意事项,重点进行理论强化; §2.2422教材:使用本空中交通管制中心编写的课程,必要时可补以其它资料; §2.2423教学内容: (a)航空器进离场程序,跑道、滑行道、停机位的位置标号; (b)机场使用细则; (c)NDB、VOR/DME、ILS导航台位置、呼号、频率; (d)正常、应急通报程序; (e)标准通话用语的使用; (f)高度表拨正值。 §2.2424教学方法:受训者能够在一张没有标明航路结构和导航设备的管制区域图上,标划出下列各项: §2.24241管制区结构: (a)航段距离、进离场航线、管制区边界及特定高度; (b)扇区最低安全高度; (c)定位点之间的距离。 §2.24242导航设备: ILS、NDB、VOR/DME位置、频率、呼号. §2.24243管制区范围: (a)限制区、危险区或禁区范围及时限; (b)相邻机场地形特征,进离场航线。 §2.243通过课堂教学,受训者应当具备下列能力: (a)熟练掌握课堂所学知识; (b)正确使用各种设备; (c)正确使用各种标准用语。 §2.244实地操作:受训者完成课堂教学后,要在实际工作环境中由教员指导进行培训,重点是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发挥个人技能,熟练使用所需设备。 §2.2441实地操作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a)教员与受训者共同回顾前段课堂教学所学到的知识,教员重点说明本岗位将要用到的知识和技能; (b)给出一定时间,让受训者进行岗位熟悉; (c)在教员的监督下开始实地操作; (d)适时进行工作技能检查。 §2.2442通过实地操作,受训者应当能够熟练掌握下列技能: (a)正确操作各种雷达、导航和通信设备; (b)正确使用内通系统和通信导航面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