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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粤建规函[2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01-08
【实施时间】 2010-01-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20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珠三角区域绿道网规划设计指引(试行)》的通知

珠江三角洲各地级以上市规划局(委)、建设局(委):
  
  为认真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关于推进珠三角绿道网规划建设的有关精神,按“统一规划,设定标准,分市建设,限期建成,以人为本,各显其能”的原则推进珠三角绿道网的规划建设,确保实现珠三角绿道网“一年基本建成,两年全部到位,三年成熟完善”的目标,我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珠三角区域绿道网规划设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经由专家评审通过,并经我厅审定,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1月8日起试行。试行期间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
  
  《指引》的具体解释工作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一月八日

  
  
珠三角区域绿道(省立)规划设计技术指引(试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前言
  
  为深入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及《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要求,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率先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面开展宜居城乡建设的基础上,先行加快推进珠三角绿道网的规划建设,从而为区域绿地划定及管理工作积累经验。为保障区域绿道(省立)规划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相关标准、指引和规范以及实际案例,并广泛吸纳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珠三角区域绿道(省立)规划设计技术指引》。
  
  目录
  
  1总则
  
  2区域绿道(省立)的定义和功能
  
  3区域绿道(省立)的分类和组成
  
  4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5绿廊系统规划设计
  
  6慢行道规划设计
  
  7节点系统规划设计
  
  8标识系统规划设计
  
  9服务系统规划设计
  
  10基础设施规划设计
  
  附图
  
  附表
  
  1总则
  
  1.0.1本指引为适应和满足珠江三角洲区域绿道(省立)规划建设的需求编制而成,旨在确保规划设计单位和建设管理单位在开展区域绿道(省立)规划、设计、建设时,准确理解规划理念、原则和方法,把握好设计要点、成本控制、工程施工、后期养护等有关环节的关键问题。
  
  1.0.2 本指引所指的绿道(Greenway)是一种线形绿色开敞空间,通常沿着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内设可供行人和骑车者进入的景观游憩线路,连接主要的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城乡居住区等。
  
  1.0.3 本指引主要针对珠三角区域绿道(省立)的规划设计工作,适用于珠三角地区的各城市。
  
  1.0.4 区域绿道(省立)是区域绿地的组成部分,应纳入区域绿地统一规划布局。
  
  1.0.5 区域绿道(省立)规划设计的实施,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建设、国土、环保、农业、林业、渔业、水利、旅游、文物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进行。各部门应按照规划要求和职能分工,依法履行职责。
  
  1.0.6区域绿道(省立)的规划设计应同时符合国家、广东省以及珠三角地区各城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等。
  
  1.0.7 城市绿道、社区绿道的规划设计可参照本指引。
  
  1.0.8本指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区域绿道(省立)的义务;有权监督区域绿道(省立)规划建设工作,检举违反区域绿道(省立)规划的行为。
  
  2区域绿道(省立)的定义和功能
  
  2.0.1区域绿道(省立)的定义
  
  区域绿道(省立)(Regional Greenway)是指连接城市与城市,对区域生态绿地保护和生态网络体系建设具有重要影响的绿道。
  
  2.0.2 区域绿道(省立)建设的意义
  
  建设区域绿道(省立)有助于优化珠三角景观格局、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品质、促进旅游业,亦有助于统筹珠三角城乡发展并推动区域绿色基础设施一体化。主要积极意义有:
  
  1. 保护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为动植物的繁衍、迁徙提供廊道和生境。
  
  2. 为城镇居民提供更多贴近自然的休憩场所和减灾、避险空间,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质素。
  
  3. 保护自然和乡村原始景观特色,塑造良好城乡生态环境与自然景观。
  
  4. 传承历史文化,保护和利用文化遗产以及历史人文资源
  
  5. 避免城镇无序扩张,战略性控制城乡区域重要生态资源,促进区域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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