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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010年1月1日起 市环保局 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城管办 市区对无高污染车辆实施第三阶段时段性限制通行措施 2010年1月1日起,以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为界,对高污染车辆(含非本市牌照)在绕城高速公路范围内实施第三阶段时段性限制通行措施。 市公安局 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城管办 18 鼓励淘汰高污染机动车 鼓励淘汰高污染机动车 根据《浙江省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浙财企〔2009〕字194号)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高污染机动车辆提前淘汰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103号)规定,鼓励高污染车辆以旧换新及提前报废高污染车辆并换购新车。 全阶段 市环保局 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经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质监局 19 建立和完善机动车I/M制度 建立和完善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维修管理制度 根据《杭州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于2011年年底前制订检测、维修制度实施办法,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2011年年底前 市交通局 市环保局 20 加强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 加强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 机动车维修企业必须按照《杭州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条例》的规定,获得所在地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并按技术规范进行机动车维修,使在用机动车达到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全阶段 市交通局 市公安局 对机动车维修企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维修企业弄虚作假的,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污染物排放超标且无法修复的在用机动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21 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 建立智能交通系统(ITS),优化车流分配 2011年年底前建立智能交通系统,将交通指挥中心捕捉到的道路状况信息及时发布到车载GPS系统,对机动车流进行优化分配、动态引导、实时控制、科学管理,减少机动车怠速状态下所排放的污染物。 2011年年底前 市科技局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合理增设单行线、贯通原有单行线,以减少通行交叉点等手段进行交通调流。 合理设置单行线,减少平面交叉路口,以有效减少车辆等待红绿灯的时间,提高路段通行速度和通行能力,缓解交通拥堵现象。 全阶段 市公安局 市交通局 加大路面交通检查力度 加强路面交通检查警力,及时发现和制止因争抢道路而产生的道路拥堵。 科学运用常规的交通管理措施 科学地运用完善标志、标线,渠化交叉口、限行限左、减少红绿灯设置等常规交通管理措施。 对主干道双向车流进行动态分配 针对城市主干道双向交通量偏移量较大的问题,采取反复改移道路中心线分支柱的方法,对双向车流进行动态分配。 优化道路建设,改善人车分流状况 采取增设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在道路岔口建设“半立交”、增大道路岔口拐角等措施改善人车分流,提高行车速度。 市建委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建立城市道路区域控制系统 引进并建立城市道路区域控制系统,对区域道路网内的交通流进行联网协调控制,确保一个交叉口调整后的交通脉冲流能够延续到下一个交叉口,提高路口和区域道路整体通行能力。 2011年年底前 市公安局 市交通局、市科技局 整体建成快速路网,消灭快速路网上的“断头路” 在快速路建设上,对因建设时序不同形成的“断头路”,按照“三年建成、三纵五横、快速路网”的总体目标,加快实施进度,力争2011年整体建成快速路网,消灭快速路网上的“断头路”。 2011年年底前 市建委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22 提高公交分担水平 加大公交财政投入 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建立合理的公共财政补贴机制,将优先发展公交纳入公共财政体系。 全阶段 市财政局 市公交集团 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完善公交规划 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完善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加快公交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交线网密度、站点覆盖率和发车密度,改善公交服务质量。 全阶段 市公交集团 市财政局、市建委 提高主城区公交分担率 初步构建快速公交骨干线路网络,2010、2011、2012年年底前,主城区公交分担率力争分别达到30%、32%、34%。 2010年年底前 市公交集团 市建委 2011年年底前 2012年年底前 23 加快地铁建设 加快地铁建设进度、增加地铁线路,提高地铁覆盖面 按照杭州市地铁规划,完成杭州市地铁网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