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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6 开展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控制研究工作 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控制工作进行研究 2011年年底前,完成对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现状、对灰霾的贡献、治理措施等情况的调研。在摸清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主要来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更详细、更系统以及动态的VOC污染源排放清单,确定重点监管行业、企业,并开展VOC来源解析工作,为大气环境控制与管理提供基础支撑。 2011年年底前 市环保局 市经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47 开展氮氧化物控制调研工作 确定氮氧化物排放重点监管企业 完成对氮氧化物尤其是火电厂和其他重点工业企业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监测、统计和核定工作,确定重点监管企业。 2010年年底前 市环保局 市经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开展降氮脱硝课题调研 对工业企业及火电厂降氮脱硝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经济型进行调研,考察降氮脱硝装置所需的场地规模、建设费用、运行费用等情况,并提出相关降氮脱硝具体措施。 48 加快主城区机动车排气监测路边站建设 加快主城区路边站建设进度,每个区建设至少两个路边站 落实路边站建设资金,于2011年年底前,在主城区每个区范围内至少建成两个路边站。 2011年年底前 市环保局 各区、县(市)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建委、市发改委 增加路边站监测项目(如PM1、C2-C12碳氢化合物等),利用先进监测技术监控车辆尾气排放,为实现交通道路污染物排放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全阶段 49 开展机动车限行研究工作,以控制日常车流量 研究实行按车牌尾号停驶措施 在对高污染机动车限行的基础上,研究制订按车牌尾号每周一日高峰时段停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的交通管理措施,以降低市区车辆拥堵率。 2010年年底前 市交通局 市法制办、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50 对扬尘收费新政进行调研 调研扬尘收费的可行性,制订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环保、建设、物价、城管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调研,研究扬尘收费的征收标准及收费制度,于2011年年底前拟订具体征收办法。 2011年年底前 市物价局 市城管办、市环保局、市建委 51 建立大气环境事故预报预警系统和应急预案 建立大气环境事故预报预警系统和应急预案 建立大气环境事故预报预警系统和应急预案,当污染水平达到相应预警级别时,应当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及时通报可能受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 (2)对特定污染源实施禁止排放; (3)禁止或限制高排放机动车行驶; (4)采取减轻或者消除污染的其他有效措施。 2010年年底前 各区、县(市)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市环保局 52 组织相关大气环境事故演习 组织相关大气环境事故演习 选取某个区、县(市),模拟大气环境事故发生场景,以全面检验我市各相关部门、各重点企业应对突发性大气环境事故组织协调能力、应急物资保障能力、污染事故处置能力、人员救援能力等。 2011年年底前 市环保局 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市交通局,相关区、县(市)政府 (六)宣传教育任务分工。 序号 任务名称 任务内容 具体要求 完成期限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53 在报刊上开设专栏进行报道 通过报刊杂志开设专栏,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杭州日报、都市快报等市级报刊要结合实际,于2010年2月1日起开设专栏或专题,运用多种形式,对全市开展第七阶段大气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给予充分、正面的报道。 一年不少于22次报道。 全阶段 杭州日报、都市快报 开展大气环境整治工作的各相关单位 54 在电视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 通过电视媒体,开展“开展大气环境整治,共建生活品质之城”系列报道 杭州各市级电视频道从3月1日开始,开设“开展大气环境整治,共建生活品质之城”系列报道栏目,报道全市各地开展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和阶段性进展,使大气环境整治电视宣传形成栏目化。一年不少于12次报道。 全阶段 杭州各市级电视频道 开展大气环境整治工作的各相关单位 杭州各市级电视频道从3月1日开始,采用底端字幕等形式滚动播出有关大气环境整治宣传标语。一年不少于50次。 55 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 各地政府应邀请新闻媒体对整治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各地政府应主动邀请县新闻媒体记者进行采访,对本地区开展大气环境整治的先进经验、突出典型、进展成效等进行采访报道。每个地区一年采访不少于6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