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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010年年底前试行-2011年底年前完成 各区、县(市)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市环保局、市城管办、市城管执法局 32 大力开展城市绿化工作 按照城镇规划要求,切实扩大城镇绿化面积 注重城市绿地分布的均匀性和合理性,采取有效措施,使城市公共绿地在新区、中心区、老城区之间得到合理分布和平衡发展。 全阶段 市规划局 市建委、市园文局 杜绝违法占用绿地现象。对不具备绿化条件的,要采取铺装水泥砖、石砖、透气砖等综合措施,减少扬尘量。 市园文局 市建委、市规划局 加强植树造林,提高空气自然净化能力 优化对绿化植物的选择,多应用耐污、抗污、净污的植物,尽量减少种植会释放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植物。 2010年年底前 分阶段推进市区绿化率 分别在2010、2011、2012年年底前,确保市区森林覆盖率在30%、32%、34%以上,全市在65%、67%、69%以上。 2010年年底前 2011年年底前 2012年年底前 33 控制农村秸秆焚烧 控制农村秸秆焚烧 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与设备的研发,大力推广多种形式的综合利用秸秆技术和工程。 全阶段 市农业局 市科技局 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扶持力度,对各类综合利用主体给予资金、贴息、税收优惠等多种形式的支持。 市财政局 市农业局 进行实时定位监控,各乡、镇、村确保辖区有专人负责巡逻。对于随意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其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各区、县(市)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市城管执法局 (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任务分工。 序号 任务名称 任务内容 具体要求 完成期限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34 加快杭州产业转型升级研究 加快杭州产业转型升级研究 深入分析经济全球化、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对我市产业发展和核心竞争力的影响,按照建立“3+1”现代产业体系的要求,研究提出我市构筑现代产业体系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战略重点,围绕国家出台的重大产业振兴规划,研究提出加快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 2010年年底前 市发改委 各相关单位 35 对城市建设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 对城市建设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 在城市规划过程中,应根据城市地理及气象特征,科学合理地进行规划布局,确保城市合理的建筑物密集度及高度,保持城市必要的风道,提高城市大气环境扩散能力,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 全阶段 市规划局 市建委 36 制订并实施产业结构调整的总体政策 制订并实施产业结构调整的总体政策 2010年年底前,提出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出台相关政策、奖惩措施。 2010年年底前 市发改委 市经委、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国资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 37 严格执行我市年度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要求 严格执行我市年度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要求 实施产业发展分类指导政策,促进鼓励类产业发展壮大和规模集聚,引导限制类产业升级改造和有序退出,坚决控制禁止(淘汰)类产业发展。 全阶段 市发改委 市经委、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国资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 各类产业项目在批准实施前,必须符合产业导向目录及空间布局指引的相关要求,并在分级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内严格执行项目审批制度。 38 分阶段推进市区部分企业关、停、迁、转工作 完成第一批影响环境的“退二”企业和危险化学品搬迁“退二”企业的停业、关闭、搬迁工作 分批次、分阶段逐渐完成部分工业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停业、关闭、搬迁工作。具体企业名单分别由市经委、安监局、环保局于2010年底前提出,报市政府确定后公布。 2010年底前 市经委 市发改委、市安全监管局、市环保局、市国资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分别于2010、2011、2012年年底前完成第一、二、三批影响环境的“退二”企业和危险化学品“退二”企业的停业、关闭、搬迁工作。 2010年年底前 2011年年底前 2012年年底前 39 调查了解工业企业落后生产能力的基本情况 重点调查并摸清包括“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在内的落后生产能力的基本情况 重点调查并摸清包括“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在内的两块内容:一是2008年至2010年间,各地计划关停淘汰(包括被兼并)的工业企业名单和产能;二是2008年至2010年间,各地工业企业计划淘汰的生产工艺、设备及项目。同时根据情况发展及时更新落后生产能力企业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