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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10]70号
【颁布时间】 2010-02-23
【实施时间】 2010-0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9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大气环境整治第七阶段(灰霾天气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10-2012)的通知

[接上页]

  2010年年底前试行-2011年底年前完成
  
  各区、县(市)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市环保局、市城管办、市城管执法局
  
  
  
  32
  
  大力开展城市绿化工作
  
  按照城镇规划要求,切实扩大城镇绿化面积
  
  注重城市绿地分布的均匀性和合理性,采取有效措施,使城市公共绿地在新区、中心区、老城区之间得到合理分布和平衡发展。
  
  全阶段
  
  市规划局
  
  市建委、市园文局
  
  
  
  杜绝违法占用绿地现象。对不具备绿化条件的,要采取铺装水泥砖、石砖、透气砖等综合措施,减少扬尘量。
  
  市园文局
  
  市建委、市规划局
  
  
  
  加强植树造林,提高空气自然净化能力
  
  优化对绿化植物的选择,多应用耐污、抗污、净污的植物,尽量减少种植会释放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植物。
  
  2010年年底前
  
  
  
  分阶段推进市区绿化率
  
  分别在2010、2011、2012年年底前,确保市区森林覆盖率在30%、32%、34%以上,全市在65%、67%、69%以上。
  
  2010年年底前
  
  
  
  2011年年底前
  
  
  
  2012年年底前
  
  
  
  33
  
  控制农村秸秆焚烧
  
  控制农村秸秆焚烧
  
  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与设备的研发,大力推广多种形式的综合利用秸秆技术和工程。
  
  全阶段
  
  市农业局
  
  市科技局
  
  
  
  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扶持力度,对各类综合利用主体给予资金、贴息、税收优惠等多种形式的支持。
  
  市财政局
  
  市农业局
  
  
  
  进行实时定位监控,各乡、镇、村确保辖区有专人负责巡逻。对于随意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其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各区、县(市)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市城管执法局
  
  (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任务分工。
  
  
  
  
  
  序号
  
  任务名称
  
  任务内容
  
  具体要求
  
  完成期限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34
  
  加快杭州产业转型升级研究
  
  加快杭州产业转型升级研究
  
  深入分析经济全球化、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对我市产业发展和核心竞争力的影响,按照建立“3+1”现代产业体系的要求,研究提出我市构筑现代产业体系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战略重点,围绕国家出台的重大产业振兴规划,研究提出加快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
  
  2010年年底前
  
  市发改委
  
  各相关单位
  
  
  
  35
  
  对城市建设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
  
  对城市建设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
  
  在城市规划过程中,应根据城市地理及气象特征,科学合理地进行规划布局,确保城市合理的建筑物密集度及高度,保持城市必要的风道,提高城市大气环境扩散能力,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
  
  全阶段
  
  市规划局
  
  市建委
  
  
  
  36
  
  制订并实施产业结构调整的总体政策
  
  制订并实施产业结构调整的总体政策
  
  2010年年底前,提出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出台相关政策、奖惩措施。
  
  2010年年底前
  
  市发改委
  
  市经委、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国资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
  
  
  
  37
  
  严格执行我市年度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要求
  
  严格执行我市年度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要求
  
  实施产业发展分类指导政策,促进鼓励类产业发展壮大和规模集聚,引导限制类产业升级改造和有序退出,坚决控制禁止(淘汰)类产业发展。
  
  全阶段
  
  市发改委
  
  市经委、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国资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
  
  
  
  各类产业项目在批准实施前,必须符合产业导向目录及空间布局指引的相关要求,并在分级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内严格执行项目审批制度。
  
  
  
  38
  
  分阶段推进市区部分企业关、停、迁、转工作
  
  完成第一批影响环境的“退二”企业和危险化学品搬迁“退二”企业的停业、关闭、搬迁工作
  
  分批次、分阶段逐渐完成部分工业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停业、关闭、搬迁工作。具体企业名单分别由市经委、安监局、环保局于2010年底前提出,报市政府确定后公布。
  
  2010年底前
  
  市经委
  
  市发改委、市安全监管局、市环保局、市国资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分别于2010、2011、2012年年底前完成第一、二、三批影响环境的“退二”企业和危险化学品“退二”企业的停业、关闭、搬迁工作。
  
  2010年年底前
  
  
  
  2011年年底前
  
  
  
  2012年年底前
  
  
  
  39
  
  调查了解工业企业落后生产能力的基本情况
  
  重点调查并摸清包括“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在内的落后生产能力的基本情况
  
  重点调查并摸清包括“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在内的两块内容:一是2008年至2010年间,各地计划关停淘汰(包括被兼并)的工业企业名单和产能;二是2008年至2010年间,各地工业企业计划淘汰的生产工艺、设备及项目。同时根据情况发展及时更新落后生产能力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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