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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备注:检查检验项目须提供近2年资料。 十四、帕金森病和帕金森综合症(震颤麻痹) 同时符合以下4项: (一)缓慢进行性病程。 (二)四项主征(静止性震颤、肌强直、运动迟缓、姿势步态障碍)中至少具备2项,前2项至少具备其中之一。 (三)症状对称或不对称。 (四)按中国帕金森病治疗指南有效或部分有效。 十五、多发性肌炎(含皮肌炎) 同时符合以下4项: (一)典型的对称性近端肌无力表现(个别病人呈非对称性)。 (二)肌酶谱升高(尤以血CK增高为主)。 (三)肌电图示肌源性损害。 (四)肌活检异常。 备注:检查检验项目须提供近2年资料。 十六、系统性红斑狼疮 符合以下(一)至(十一)条中4项或4项以上,但应排除感染性疾病、肿瘤或其他风湿性疾病。 (一)颧部红斑遍及颧部的扁平或高出皮肤表面的固定性红斑。 (二)盘状红斑隆起的红斑上覆有角质性鳞屑和毛囊栓塞。 (三)光过敏日光照射引起皮肤过敏。 (四)口腔溃疡口腔或鼻咽部无痛性溃疡。 (五)多关节炎非侵蚀性关节炎,累及2个或2个以上的外周关节。 (六)浆膜炎具备下述2项之一: 1.胸膜炎胸痛、胸膜摩擦音或胸腔积液。 2.心包炎心包摩擦音或心包积液。 (七)肾脏病变具备下述2项之一: 1.尿蛋白大于0.5g/24h或持续尿蛋白定性大于或等于(+++)。 2.管型可为红细胞、颗粒管型或混合管型。 (八)神经系统异常 具备下述2项之一: 1.癫痫发作。 2.精神症状。 (九)血液系统异常具备下述4项之一: 1.贫血或伴网织红细胞增多。 2.白细胞减少﹤4×109/L。 3.血小板减少﹤100×109/L。 4.二系或三系同时减少。 (十)免疫学异常具备下述3项之一: 1.抗dsDNA抗体阳性。 2.抗Sm抗体阳性。 3.抗磷脂抗体阳性(包括抗心磷脂抗体、或狼疮抗凝物、或至少持续6个月的梅毒血清试验假阳性三者中具备一项阳性)。 (十一)抗核抗体(ANA)阳性。 备注:检查检验项目须提供近2年资料。 十七、类风湿性关节炎 符合以下7项中的4项或4项以上,其中第1~4条至少持续6周。 (一)晨僵关节及其周围晨僵持续至少1小时。 (二)3个或3个以上关节区的关节炎。 (三)手关节炎腕、掌指、近端指间关节中,至少一个区域肿胀。 (四)对称性关节炎同时累及左右两侧相同的关节区。 (五)类风湿结节位于骨突起部位、伸肌表面或关节旁的皮下结节。 (六)血清类风湿因子阳性。 (七)X线改变前后位手和腕X线有典型的类风湿关节炎改变,包括骨侵蚀或肯定的关节局限性脱钙。 备注:检查检验项目须提供近2年资料。 十八、运动神经元病(肌萎缩侧索硬化) 同时符合以下4项: (一)慢性进程。 (二)表现肌无力或肌萎缩,伴或不伴有肌束震颤。 (三)上下运动神经元受累征象,无感觉障碍。 (四)典型神经源性改变肌电图(近2年资料)。 十九、强直性脊柱炎 符合放射学标准和1项(及以上)临床标准者。 (一)临床标准: 1.腰痛、晨僵3个月以上,活动改善,休息无改善。 2.腰椎额状面和矢状面活动受限。 3.胸廓活动度低于相应年龄、性别正常人。 (二)放射学标准(近2年资料):双侧≥Ⅱ级或单侧Ⅲ~Ⅳ级骶髂关节炎。 二十、癫痫 同时符合(一)、(二)或符合(三): (一)发作时的临床表现为反复发作性、短暂性、通常为刻板性的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失常,可表现为感觉、运动、意识、精神、行为、自主神经功能障碍或兼而有之。 (二)抗癫痫治疗有效。 (三)脑电图特征(近2年资料)脑电图是诊断癫痫重要的客观指标之一。发作期脑电图有明确的痫性放电,发作间期脑电图部分患者有痫性放电。 退出:自病种认定之日起第4个社保年度结束后退出。由于检查检验结果尚未恢复正常,需继续治疗的,由2名相关病种专家提出申请,医院医务科加具意见,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 二十一、慢性肝炎(中度及以上) 符合(一)、(二)、(三),或符合(一)、(四),或符合(一)、(五): (一)慢性肝炎病史。 (二)临床症状、体征:可反复出现乏力、纳差、腹胀、尿黄、肝区不适、或黄疸等,伴有肝病面容,肝掌、蜘蛛痣,肝区叩击痛阳性。 (三)以下生化指标之一: 1.血清ALT持续或反复升高,ALT大于正常2倍以上。 2.总胆红素≥正常2倍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