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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精力减退或疲乏感。 (3)精神运动性迟滞或激越。 (4)自我评价过低、自责,或有内疚感。 (5)联想困难或自觉思考能力下降。 (6)反复出现想死的念头或有自杀、自伤行为。 (7)睡眠障碍,如失眠、早醒,或睡眠过多。 (8)食欲降低或体重明显减轻。 (9)性欲减退。 3.心境障碍之双相障碍 符合以下2项之一,排除其他疾病,社会功能受损: (1)目前发作符合躁狂发作标准,贝克-拉范森躁狂量表(BRMS)评分≥15分,并曾有抑郁发作或混合发作。 (2)目前发作符合抑郁发作标准,HAMD-24≥27分,曾有躁狂发作或混合发作。 (四)分裂情感性精神病 同时符合分裂症和心境障碍之躁狂或抑郁发作的症状标准。 (五)强迫症 具有下列2组症状之一或者混合出现至少超过3个月,并可反复出现,病人认为没有意义,并感到不快,甚至痛苦,因此试图抵抗,但不能奏效,社会功能受损,其Yale-Brown强迫症状量表曾经大于或等于16 分: 1.以强迫思想为主,包括强迫观念、回忆或表象,强迫性对立观念、穷思竭虑、害怕丧失自控能力等。 2.以强迫行为(动作)为主,包括反复洗涤、核对、检查,或询问等。 退出(精神类疾病):自病种认定之日起第5个社保年度结束后退出。由于检查检验结果尚未恢复正常,需继续治疗的,由2名相关病种专家提出申请,医院医务科加具意见,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 二十五、骨髓纤维化 符合(五)加其它任何2项: (一)脾明显肿大。 (二)外周血象出现幼稚粒细胞或/和有核红细胞,有数量不一的泪滴状红细胞,病程中可有红细胞、白细胞及血小板的增多或减少。 (三)骨髓多次“干抽”或呈“增生低下”。 (四)脾、肝、淋巴结病理检查示有造血灶。 (五)骨髓活检病理切片显示纤维组织明显增生。 备注:检查检验项目须提供近2年资料。 二十六、再生障碍性贫血 同时符合以下3项: (一)全血细胞减少,网织红细胞<0.01,淋巴细胞比例增高。 (二)骨髓多部位增生减低,造血细胞减少,非造血细胞比例增高,骨髓小粒空虚,有条件者做骨髓活检,可见造血组织均匀减少。 (三)除外引起全血细胞减少的其他疾病。 备注:检查检验项目须提供近2年资料。 二十七、肝硬化(失代偿期) 符合条件(一)至(四),或符合(三)、(五),或符合(三)、(六): (一)有关病史:乙型、丙型、丁型肝炎病毒感染,长期大量饮酒,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胆汁淤积,肝静脉回流受阻(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缩窄性心包炎、肝静脉阻塞综合征,肝小静脉闭塞病),遗传代谢性疾病(肝豆状核变性、血色病、a1-抗胰蛋白酶缺乏症等),长期接触工业毒物或药物,自身免疫性肝炎,血吸虫感染等。 (二)门静脉高压符合以下3项之一: 1.门体侧支循环开放:食道胃底静脉曲张(X线、内镜)、痔核、腹壁静脉扩张。 2.脾肿大及脾功能亢进:血细胞三少,出血倾向及贫血。 3.腹水:腹胀,移动性浊音阳性。 (三)肝功能试验指标异常符合以下6项之一: 1.ALT、AST、 GGT、ALP高于正常值上限。 2.白蛋白﹤35g/L;球蛋白升高,白蛋白/球蛋白﹤1。 3.凝血酶原时间延长。 4.总胆红素升高。 5.透明质酸(HA)、Ⅲ型前胶原(PC-Ⅲ)、Ⅳ型胶原(IV-C)、层连蛋白(LN)升高。 6.总胆固醇(酯)降低。 (四)B超、CT、MRI提示肝硬化改变。 (五)肝组织病理学检查:≥S4。 (六)腹腔镜下有肝硬化表现。 备注:检查检验项目须提供近2年资料。 二十八、慢性肾功能衰竭 同时符合以下2项: (一)慢性肾脏病史。 (二)Scr≥442umol/L或GFR≤30ml/min/1.73m2(近2年资料)。 二十九、恶性肿瘤(含恶性血液病) (一)恶性肿瘤(含脑胶质瘤2级及以上) 凭以下2项之一认定: 1.病理诊断报告。 2.没有病理诊断的应附相关临床诊断报告,包括影像学和/或肿瘤标记物报告。 退出:各种原位癌、甲状腺乳头状腺癌、低度恶性肿瘤(隆突性皮纤维肉瘤、非典型纤维黄色瘤、巨细胞成纤维细胞瘤、血管瘤样纤维组织细胞瘤等)自确诊之日起第5个社保年度结束后退出;乳腺癌、皮肤癌、喉癌、鼻咽癌自确诊之日起第10个社保年度结束后退出。由于检查检验结果尚未恢复正常,需继续治疗的,由2名相关病种专家提出申请,医院医务科加具意见,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