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食药监食[2010]236号
【颁布时间】 2010-06-17
【实施时间】 2010-06-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23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5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的通知

[接上页]

  47
  
  ***
  
  
  
  
  
  
  
  
  
  专间入口处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洗手消毒设施符合本表第6项的规定。
  
  48
  
  ***
  
  
  
  
  
  
  
  
  
  15.更衣室
  
  更衣场所与加工经营场所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有足够大小的空间、足够数量的更衣设施和适当的照明。
  
  49
  
  *
  
  
  
  
  
  
  
  
  
  16.厕所
  
  厕所不设在食品处理区。
  
  50
  
  ***
  
  
  
  
  
  
  
  
  
  厕所采用水冲式,地面、墙壁、便槽等采用不透水、易清洗、不易积垢的材料,设有效排气装置,有适当照明,与外界相通的窗户设置纱窗,或为封闭式,外门能自动关闭,在出口附近设置洗手设施。
  
  51
  
  *
  
  
  
  
  
  
  
  
  
  17.运输设备
  
  配备封闭式专用运输车辆,以及专用密闭运输容器。
  
  52
  
  ***
  
  
  
  
  
  
  
  
  
  运输车辆和容器内部材质和结构便于清洗和消毒。
  
  53
  
  *
  
  
  
  
  
  
  
  
  
  18.检验室
  
  设置开展食品和环节表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检验的检验室,并配备相应检验设备。
  
  54
  
  ***
  
  
  
  
  
  
  
  
  
  配备专用留样容器和冷藏设施。
  
  55
  
  *
  
  
  
  
  
  
  
  注:1.本表共55项,其中关键项16项,重点项18项,一般项21项。***表示关键项,**为重点项,*为一般项。
  
  2.项目中的内容如部分不符合,应作为不符合。
  
  核查项目汇总表
  
  
  
  
  
  关键项
  
  重点项
  
  一般项
  
  
  
  不符合项目(项)
  
  
  
  
  
  
  
  核查人签名:申请人阅后签名:
  
  日期:日期:
  
  现场核查结果判定准则
  
  表中项目按其对食品安全的影响程度,分为关键项、重点项和一般项,其中关键项是对食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重点项是对食品安全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其余项目为一般项。符合下表的,可判定为现场核查基本符合:
  
  
  
  
  
  关键项允许不符合数
  
  重点项和一般项允许不符合数
  
  
  
  0项
  
  重点项和一般项不符合总数≤8项,其中重点项不符合数≤2项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