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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周口市政府
【发文字号】 周政办[2010]62号
【颁布时间】 2010-03-23
【实施时间】 2010-03-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0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0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接上页]

  (8)总投资9000万元,今年投资6000万元,继续建设市体育场。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9)总投资9500万元,今年投资5000万元,继续建设市科技职业学院新校区。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周口科技职业学院。
  
  (10)总投资1.99亿元,今年完成剩余投资7952万元,建成市沙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11)总投资1.8亿元,今年完成剩余投资5000万元,建成周口大道拓宽改造工程项目。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12)总投资1.7亿元,今年完成剩余投资1.4亿元,建成市五一路改造工程项目。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总投资1.22亿元,今年完成剩余投资3200万元,建成大庆路桥改造工程项目。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总投资1.21亿元,今年完成剩余投资6900万元,建成周口卫校新校区。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周口卫生学校。
  
  (15)总投资5629万元,今年完成全部投资,建成市人民路改造工程项目。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强力推进工业发展,提升工业经济质量和效益
  
  1、实施“企业服务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领导分包制”、“现场办公”、“一企一策”、“银企对接”等做法,将服务重点转向促进转型升级、战略重组和开拓市场等方面,切实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谋出路、促发展。建立健全政策导向、市场开拓、融资服务、困难企业帮扶等长效机制,提高行政效能,推动企业服务工作常态化。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加强对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和主要产品的市场监测分析,坚持月度运行监测与季度分析制度,做好分析、研判、预测和预警,及时出台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保持工业经济快速发展。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
  
  2、以编制“十二五”规划为契机,完善工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骨干企业和支柱产业发展目标和措施。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支持30户重点企业和10户高成长性企业与国内外500强、同行业100强联姻结亲,吸纳优势资源,实现规模扩张。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
  
  4、鼓励益海粮油、财鑫集团、辅仁集团等行业龙头企业兼并困难企业,推进关联产业、上下游企业融合重组,力争完成10家以上企业联合重组,争取新增一批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
  
  5、继续抓好企业上市培育,支持金丹乳酸、金丝猴集团等企业上市直接融资。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办,郸城县人民政府、沈丘县人民政府等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6、鼓励支持中小企业走小而专、小而精道路,指导帮助中小企业改进工艺装备,淘汰落后产能,搞好科技创新,优化产品结构,实现上档升级,争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突破1000家,形成以大型企业为龙头、骨干企业为支撑、中小企业为基础,主导产业突出、关联产业互补的发展格局。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
  
  7、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关于加快产业集聚区科学发展的意见》,积极整合资源、提升功能、强化特色、增强竞争力。继续完善并实施11个产业集聚区各项规划,加快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健全产业集聚区投融资、中小企业担保、土地开发整理等机制,提升市场化运作能力。全年力争完成各类投资150亿元。积极培育食品加工、纺织服装和医药化工等支柱产业,巩固发展电力、机械、化工等基础产业和网业、尾毛等特色产业。设立园区内企业专项扶持资金,实行重大项目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园区组装步伐,每个产业集聚区力争新上亿元以上项目2至3个,尽快形成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特色主导产业突出的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
  
  8、全面落实自主创新体系建设规划,积极实施“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工程”,鼓励天豫经贸、金丹乳酸、华丰网业等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继续加强与中科院、清华大学、郑州大学等科研院校的科技合作,加快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自主创新平台建设,力争新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至2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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