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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切实抓好港口物流园区、黄淮农产品物流大市场、扶沟雨润农副产品物流配送中心等重点项目,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川汇区人民政府、扶沟县人民政府等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 6、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鼓励金融保险机构创新业务,推进信用工程创建,促进金融保险业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市银监局。 责任单位:市人行等各驻周银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周口分公司等各驻周保险公司。 7、加强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积极稳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严格落实最低工资制度,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部分优抚对象待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户供养水平,增强居民消费能力。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和农村超市对接工程,落实“汽车下乡”、“家电下乡”等优惠政策。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加快宽带网络建设和农村信息化步伐,促进信息消费。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完善节能减排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率,推动节约集约发展。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切实履行政府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职责,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严格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探索建立用地绩效评价机制,不断提高投资强度。大力开展土地“三项整治”,加快盘活存量土地,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确保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健全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推进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及耕地占补平衡,确保中心城市的发展需要。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抓好太康县国家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市经济开发区国家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太康县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 14、强化建筑节能管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执行率达到100%。支持发展和应用新型墙材。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依法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企业,坚决淘汰落后技术、设备和产品。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完善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配套,提高污水处理率,平均运行负荷达到80%以上。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抓好运粮河污染综合治理和食品、医药、化工等氨氮排放量较大行业的环境综合整治。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继续加强农村环保,建立完善“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机制,建成86个乡生活垃圾中转站,搞好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秸秆综合利用和土壤污染防治,控制农村面源污染。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强化对水源、土地等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加快现代林业示范市建设和淮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加强农田林网、城镇绿化、廊道绿化等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完成植树造林2600万株、66.7万亩,完成商水、项城林业生态县创建和500个村镇绿化工程,年内创建50个市级生态文明村、5个环境优美小城镇,全面完成林业生态市创建任务,提升我市绿化整体水平。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强力推进文化建设,实现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1、鼓励支持文艺创作,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周口特色的文艺精品。 牵头单位:市文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成27个乡镇文化站、338个农家书屋、5个达到国家标准的文化馆信息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2810个村级服务点。继续实施舞台艺术送农民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为全市所有乡镇免费送一场演出,为每村每月公益性放映一场电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