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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川汇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市东新区。 7、结合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继续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川汇区、开发区和东新区的作用,分层次落实城市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推行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和居民自我管理。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川汇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市东新区。 8、切实强化公共设施维护管理,组织开展行政综合执法和道路交通专项整治。以创建省级卫生城市为载体,实施城市清洁工程,落实好“门前五包”责任制,突出抓好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及公共聚集场所、小街小巷的集中整治,实现净、亮、美,为广大居民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川汇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市东新区。 9、进一步完善中小城镇供水、供电、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及医院、学校等公共设施,增强城镇对经济发展和人口集聚的综合承载能力。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周口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把城市发展和产业培育结合起来,推动产城互动,以建设产业集聚区为平台,以发展特色主导产业为重点,着力培育一批有支撑带动能力的城区工业企业,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农民就近就地就业,逐步把县城发展成为20万以上人口的中等城市,把39个国家、省、市重点小城镇发展成为区域中心城镇。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加快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城市建设,开工建设周口客运总站,推进8个县级客运站建设,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水路三位一体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加快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逐步实现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以及社会保障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积极稳妥地开展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会保障、以宅基地置换城镇房产试点工作,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强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1、以省里实施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和“转型升级双千工程”为契机,抓好我市51个省级重大工业结构调整项目、市级33个技术改造项目,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着力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现代产业体系。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食品加工、纺织服装和医药化工三大支柱产业,积极引导项城市、鹿邑县、郸城县、沈丘县和市本级的食品加工企业,扶沟县、项城市、商水县的纺织服装生产企业,鹿邑县、郸城县、川汇区的医药化工企业,太康县的锅炉产业,淮阳县的塑编产业,加快技术改造,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以电子信息、生物科技等产业领域为重点,以科信电缆、阳光电缆和久通电缆等企业为依托,打造周口电力、通讯电缆光缆生产基地;以金丹乳酸、辅仁集团、远东生物等生物科技企业为重点,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打造生物产业生产基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提升商贸、餐饮、娱乐、运输等就业容量大的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教育培训、社区家政、中介服务、信息服务等成长性强的现代服务业,努力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新格局,不断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