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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在相互协调时,要以服务于改革发展、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基层群众为指导思想,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的“两转两提”为重点; (5)确因职责不清、分工不明而影响工作的,要及时向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报告,由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予以明确; (6)职责不清事项实行立即上报制度。 (二)局内部管理制度 1. 党组议事规则;2. 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3. 局长办公会议制度;4.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5. 局务会议制度;6. 服务承诺和限时办结制;7. 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制度;8. 业务例会制度和集体民主决策制度;9. 财务管理制度;10.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11. 文印工作管理制度;12.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九、目标责任 (一)机构基本目标 1. 加快完善规划体系,提高城市规划编研水平。着力增强城市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加快不同层次、不同类型规划的编制步伐,完善规划体系,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指导性。全面完成市、县总体规划修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用地覆盖市区达到100%、县城达到70%以上;继续做好洛阳市第四期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尽早完成总体规划成果的报批工作。 2. 推进新农村规划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着眼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科学规划城镇体系,加快城镇化进程,构建城乡互动的发展格局。积极探索适应我市农村经济发展要求和本地特点的村庄规划模式,为实现全市村庄建设规划100%全覆盖奠定基础。 3. 整合规划信息资源,努力构建“一张蓝图”。全面整合规划信息资源,以控规成果为基础,层层叠加各类规划编制和管理信息要素,形成服务全市发展、引导各项建设、便于统一管理的电子规划蓝图。进一步完善办公自动化系统和规划决策三维支持系统,逐步推行网上报建、网上审批、网上查询;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积极构建规划部门服务社会的新平台。 4. 加快建章立制步伐,健全规划管理制度体系。构建以《洛阳市城乡规划条例》为核心,以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基础,以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为补充,力争健全覆盖规划编、审、管、查各个层面的地方性法规体系。 5. 加强规划效能建设,增强城市规划的引导调控作用。以实现由粗放型向精细特色型、由速度型向质量速度型、由把关型向把关调控型的提升为目标,优化工作机制,完善行政链条,加强批后管理,全面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6. 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塑造规划队伍良好形象。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以“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和规划职业道德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全方位塑造规划队伍良好形象。政风行风评议在全省同行业和全市各部门中达到先进水平。 (二)承诺责任事项 1. 认真为企业和群众办理的实事。 (1)提高行政效能。简化办事程序,进一步规范局内部的办事程序和服务标准,定期对责任人进行考核;设置监督台,对业务科室的每位同志的岗位、职责予以公布,使办事单位不走弯路;建立便民服务留言台,使业务科室与办事单位和个人发生互动,交流工作信息;实行全覆盖挂钩服务,将所有建设单位明确专人挂钩服务,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努力追求“零缺陷”的工作绩效;建立“绿色通道”,对全市重点工程和特大项目,通过建立“绿色通道”,超常规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2)指导村镇规划。积极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覆盖,产业向农村辐射;制定以奖代补的村镇规划编制政策,确保村庄规划编制任务落实到位。 (3)落实停车场规划。以市区范围内配建停车场及公共停车场规划为重点,合理设置停车场位置、规模,缓解停车供需压力;综合运用价格杠杆、市场运作等手段引导合法停车,减少静态交通对动态交通的影响;坚持停车场建设和停车需求管理相结合,合理布局建设,规范停车管理,为洛阳市构筑良好的停车设施环境。 (4)完善农贸市场规划。以传统摊主分散经营为主,积极引导建设与超市相似的购物环境,逐步实现“超市化”管理模式。 (5)完善规划公示制度。不断拓展阳光规划层面,凡所有经审批的规划项目,公示率达100%。重大规划成果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等媒介向社会公示;凡涉及民需、民生等公共利益问题,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参与规划例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博采众长,完善规划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