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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督导内容 通过现场观察、询问、主动调查和听取当地组织实施情况介绍等,全面了解当地强化免疫工作情况。督导内容要覆盖当地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质量等。 1、准备阶段督导:重点督导各级的组织实施、社会动员、宣传、培训、摸底登记及信息汇总上报、物资准备等情况。 2、现场实施阶段督导:重点督导现场接种工作组织、安全注射、宣传、不良反应报告与处置、信息汇总上报等情况。 五、督导反馈与报告 各级督导组在督导活动过程中,应将督导结果及时反馈到被督导单位,对发现的错误及漏洞要及时指出,妥善纠正解决;必要时向当地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及时汇总督导信息。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前期督导表 被督导单位: _______市_______县(区) _______乡(镇、街道) ________(接种点) 单位负责人:
督导意见(发现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督导员 工作单位 督导日期 年 月 日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现场督导表 被督导单位: _______市_______县(区) _______乡(镇、街道) ________(接种点) 接种点负责人: 工作人员总数: 其中医务人员数:
督导意见(发现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督导员 工作单位 督导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2010年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评估方案 为评价强化免疫实施质量,为消除麻疹提供免疫策略的科学依据,本次强化免疫疫苗接种工作结束后,开展现场接种率的快速评估和系统评估。 一、接种率快速评估 (一)评估点 9月21日-23日,区县级评估组对辖区内每个乡街进行快速评估。9月24日-26日,市级评估组选取每个区县的重点乡街进行快速评估。 (二)评估对象 9月10日前到达被评估地区的8月龄-14岁儿童。 在每个乡街范围内,随机调查辖区学龄前儿童30名;1所学校的学龄儿童30名;集贸市场、车站或城乡结合部的学龄前儿童30名,共计儿童90名。如果被评估乡街有打工子弟学校,必须选择。 (三)评估方法 1、学龄前儿童:被调查乡街提供村(居委会)分布地图,评估人员以被调查乡街卫生院为中心在近、中、远距离各抽查1个村(居委会),每个村随机入户调查10名学龄前儿童。该乡街的全部被调查学龄前儿童年龄分布应满足:8月龄~2岁、3~4岁、5~6岁(含>6岁未上学儿童)各10名; 2、学龄儿童:在被调查的学校中,每个年级随机抽取1个班,每个班的调查儿童数平均分配。 3、集贸市场、车站或城乡结合部学龄前儿童:随机调查30名适龄儿童,年龄分布为:8月龄~2岁、3~4岁、5~6岁(含>6岁未上学儿童)各10名。 评估人员根据调查情况现场填写评估表(见附表1)。 注意事项: (1)如儿童现场接种期间不在本乡街居住,则不纳入调查; (2)以下3种对象只计入调查人数,不计入应种人数:①接种禁忌证儿童;②明确有≥2剂次既往麻疹疫苗接种史或麻疹患病史,且家长不同意接种的儿童;③明确为缓种对象且儿童家长知道强化免疫的儿童。 (四)接种情况判定依据 街乡的学龄前儿童接种情况以预防接种证为准;学校的学龄儿童接种情况以预防接种证或学校/接种单位的接种记录为准;集贸市场、车站或城乡结合部儿童的接种情况以预防接种证或儿童/儿童家长的回忆为准。 (五)评估结果判定 街乡入户调查和集贸市场、车站或城乡结合部的学龄前儿童调查中,如发现1例漏种儿童,应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学龄前儿童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如发现2例及以上漏种,应在全乡范围内重新开展学龄前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 学校学龄儿童调查中,如发现1例漏种儿童,应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学龄儿童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如发现2例及以上漏种,应在全乡范围内重新开展学龄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 (六)结果反馈与数据上报 1、结果反馈 评估人员应迅速汇总评估结果,现场将评估结果反馈至被评估乡街政府和区县级强化免疫领导小组。 2、数据上报 全部评估结束后,市、区(县)级评估人员应将两级评估情况分别进行汇总,填写汇总表(见附表2),并逐级上报至市级强化免疫领导小组。 市、区(县)级评估表由本级疾控中心保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