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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办发[2010]76号
【颁布时间】 2010-08-13
【实施时间】 2010-08-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60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201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新修订的《济南市防汛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八月十三日
  

  
  
济南市防汛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工作机制
  2.1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2县(市)区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3其他防汛指挥机构
  2.4专家咨询机构2.5工作机制
  3预报预警
  3.1汛情信息监测与报告
  3.2汛情预警级别确定
  3.3汛情预警的发布和解除
  3.4预警响应
  3.5预警级别的变更
  4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4.1一般防汛突发公共事件(iv级)
  4.2较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ⅲ级)
  4.3重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ii级)
  4.4特别重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i级)
  5应急响应
  5.1一般防汛突发公共事件(iv级)的响应
  5.2较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ⅲ级)的响应
  5.3重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ii级)的响应
  5.4特别重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i级)的响应
  5.5扩大应急响应
  5.6响应结束
  5.7善后处置
  6信息管理
  6.1信息监测与报告
  6.2信息共享与处理
  6.3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7综合保障
  7.1后勤保障
  7.2应急队伍保障
  7.3宣传教育
  7.4培训演练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8.2预案管理更新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全市防汛工作,提高对暴雨、洪水、防汛突发公共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最大程度保证社会安定,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山东省实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山东省黄河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以及《济南市河道管理办法》、《济南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内暴雨、洪水产生的灾害和其次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灾害主要包括:河湖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污染事故、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
  1.4.2坚持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1.4.3坚持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的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工作机制
  市及各县(市)、区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可设立前线防汛指挥机构。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行业防汛指挥机构,按照“行业管、管行业”的原则,负责本行业、单位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1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组织领导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市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设在市水利局,市防指下设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并在济南黄河河务局、市水利局、市政公用局分别设立黄河、内河、城市防汛办事机构。
  2.1.1市防指组织机构
  市防指由市长任指挥,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指挥,济南警备区司令员、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市市政公用局、济南黄河河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市发改委、城乡建设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监察局、财政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卫生局、环保局、教育局、济南广播电视台、安监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商务局、市政公用局、地震局、气象局、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应急办、公安局交警支队、济南黄河河务局、水文局、武警济南市支队、济南铁路局济南工务段、济南供电公司、中石化济南分公司、人保财险济南市分公司、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成员。2.1.2市防指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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