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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9-06
【实施时间】 2010-09-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49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5页 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

[接上页]
建设若干知识服务中心。聚焦上海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建设若干知识服务中心,研究相关服务产业发展中提出的重大理论、技术、实践问题,推动上海现代服务业发展。
  建设若干高级战略研究中心。汇集国内外高层次人才资源,重点建设若干高水平的战略研究咨询机构,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供高层次的战略咨询,成为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战略智库。
  5、教师专业发展工程。以提升教师育德能力、创新精神、专业素质和研究能力为重点,推动教师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不断提高培养创新人才的能力,造就一批名师、名校长。
  实施教师育德能力提升计划。建立覆盖中小学各学科、各学段的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构建教师人文素养培育资源平台,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项目,开展高校中青年“海归”教师国情教育。建立德育教师专业化培养制度,建设优秀德育教师工作室和境内外研修基地,实施德育中青年教师“阳光计划”培养项目。建立健全符合德育教师队伍特点的评价、激励机制,吸引、鼓励学科专家、社会优秀人才加入德育工作者队伍。
  建设基础教育教师和校长研修基地。完善市、区县、学校三级教师培训网络,创新教师终身学习进修机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在本市若干高水平大学、教育培训机构和境外建设校长、骨干教师研修基地,培养一批引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名师、名校长。完善师资培训机构的教师教育发展功能,加强区县教师进修学院建设。设立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艺术教育等专门类教师研修基地。
  实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实训能力提升计划。构建中高职“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体系,建立若干培训实践基地。建立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制度和社会实践制度,保证教师至少每三年参加一次专业培训和到企业进行一次挂职锻炼。
  实施高等学校骨干和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依托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大创新项目,深入推进“东方学者”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设立专项资金,资助优秀青年教师赴国内外一流高等学校、研究机构和大型企业,师从一流学者专家,开展访学和研修。
  6、教育国际化重点建设工程。积极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培养高素质国际化人才,提升上海教育的国际影响力、竞争力、吸引力。
  建设高水平中外合作学校。在教育部指导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推动上海高等学校与世界名校合作,有关地区、部门积极参与,运用新机制合作建设若干所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大学。
  加强留学生教育特色精品专业和课程体系建设。依托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力量,重点组织建设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留学生教育专业和课程,研究开发多语种、跨学科的“当代中国研究”课程,增强上海留学生教育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加强教育国际合作交流支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整合上海国际教育服务机构的功能,完善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体系,为留学生教育、国际教育资源引进、国际教育投资培训等提供高质量服务。
  实施高等学校学生海外游学实习计划。设立大学生海外游学专项资金,每年资助本市2%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到海外著名大学、跨国企业、国际组织游学、实习和见习。
  7、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提升、整合各类教育信息化学习资源,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打造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构建21世纪城市泛在学习环境,为学习者提供个性化学习服务。
  建设“上海学习网”。融合各类学习网站、学习平台和学习资源,为市民提供在线学习、全网智能搜索、个性化学习推荐、终身学习档案等全方位、个性化的终身学习服务,使市民通过互联网、移动电话、iptv、数字电视、卫星等多个渠道快速访问学习资源,满足学习者个性化的泛在学习需求。
  推进上海数字化学习资源网络建设。充分利用全社会教育资源,建设内容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学习素材、教学课件、网络课程等数字化学习资源网络。由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行业分别建设专业性公共教育网络资源库,鼓励社会积极参与教育资源网络建设,为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学生课外学习、市民终身学习提供丰富的多媒体信息资源。
  加强上海教育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支持泛在学习的电信级数据存储和数据流通中心,系统提供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的信息监控,完善教育资源和软件的质量评测。建立一支经验丰富、高素质的技术服务队伍,形成市、区县、学校的三级服务体系和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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