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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0.王利明等30名代表(第420号议案)提出,目前,无纸化证券已覆盖我国主要证券市场,由此导致证券存在形式、持有方式、交易、登记、保管和结算制度等各业务环节变化,以纸面证券为基础制定的现有法律制度已不适应现实要求。建议借鉴成熟证券市场的经验,制定证券无纸化法。中国证监会认为,目前我国证券交易所已全部实现无纸化交易,技术进步不仅改变了交易方式,也改变了财产权的传统表现形式。无纸化证券权利的表彰、流转、担保等基本民商事法律关系急需得到法律确认。由于缺少此类法律规定,已引发不少纠纷,影响到现有证券权利流转系统的正常运作,也影响到投资者证券权利的安全性。该会已组织对这类问题的研究,拟于近期提出相关立法建议并形成建议稿。财经委员会同意中国证监会意见,建议抓紧工作,尽快研究拟出草案,待时机成熟时,争取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 31.姜明等30名代表(第436号议案)提出,对商品品牌的保护,不仅是商标注册,还需要从各方面进行扶持,尤其是对正在发展中的中国自主品牌更要加强扶持力度,建议制定自主品牌促进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为,总体上看,我国品牌在国际竞争中仍处于追赶和从属地位,低附加值产品大量出口带来节能环保、贸易摩擦等一系列问题,因此,需要出台自主品牌促进法,加大对自主品牌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财经委员会建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就自主品牌促进法立法必要性及法律相关内容作进一步研究,待条件成熟时,争取列入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 32.陈家宝等30名代表(第439号议案)提出,当前水运事业发展面临航道建设、航道保护缺少法律保障的突出问题,导致实际工作中困难重重,建议制定航道法,解决航道规划、航道水域的使用和保护、航道建设的资金来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制度设计缺乏法律依据问题。交通运输部认为,水运是现代运输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环保、安全、成本低廉等优势。航道是水运的基础,目前航道管理依据的仍是80年代国务院发布的《航道管理条例》。根据这种情况,交通运输部已组织拟出航道法草案上报国务院,目前草案正在修改中。财经委员会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航道法草案修改完善工作,争取尽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四、51件议案提出的36个立法项目中,有16个建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制定或修改有关行政法规或实施办法解决议案所提问题,有20个需作进一步研究 20件议案提出的16个立法项目,建议通过制定实施条例或办法解决议案所提问题 33.周晓光等30名代表(第56号议案)提出,近年来,一些跨国公司对我国企业进行的垄断性并购,已经或正在对我国经济安全产生威胁,甚至影响到国防安全,目前一些涉及经济安全的法律反映部门利益,难以达到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目的,建议制定国家经济安全基本法,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商务部认为采用法律方式保护经济安全是必要的,目前国家及有关部门已启动若干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立法和执法实践,如出台《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等。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应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前提,全面考虑国家经济安全法和其他制度的关系,以现有工作经验为基础,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对现有法规、规章进行整合提炼,制定相关法律。商务部拟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国家经济安全基本法草案。财经委员会同意商务部的意见,建议商务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相关立法研究,适时提出具体立法意见。 34.周晓光等30名代表(第57号议案)提出,注册税务师行业在我国是一个新兴行业,对于国家税收的应收尽收、提高征税效率、降低征税成本具有重要作用,建议制定注册税务师法,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提出,该局于2005年12月出台了《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对注册税务师法律地位、执业规范、行政监管等作了规定,拟在总结该办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出台注册税务师条例。目前该局已拟出条例草案,正在征求意见。财经委员会认为,为规范行业监管,发挥注册税务师积极作用,提升注册税务师行业立法级次是必要的。由于税务机关已在研究拟订注册税务师条例,建议在条例出台实施基础上再研究制定相关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