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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123件,要求制定法律17部,修改法律22部,经研究后合并为39项。 这是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后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议案,突出反映了代表为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的要求和愿望。我委按照中央九号文件的要求,把议案办理工作与委员会承担的立法、执法调研和执法检查等项工作相结合,在认真研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及时与代表沟通的基础上办理代表议案。3月,我委召开代表议案办理工作会议,将123件议案交各有关部门,听取各单位对代表议案所提立法项目的意见和建议。8月,我委再次召开代表议案办理工作会议,邀请各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代表议案提出的立法项目及立法工作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并将议案办理工作的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向议案领衔代表进行了反馈。2007年10月15日,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第四十五次会议,对代表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22件代表议案提出的2项立法,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1.关于修改律师法的议案11件。国务院提请审议的律师法修订草案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二十九次会议两次审议修改,已比较成熟,争取在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代表议案中提出的建议,在修订草案中已充分体现。 2.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议案11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全国人大代表和社会各方面给予了极大关注,各地也积累了不少法律实施的经验,我委进行过多次调查研究,两次召开议案领衔代表座谈会,并与有关部门就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条款达成共识。国务院提出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二、19件代表议案提出的5项立法,已经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2007年立法计划 3.关于修订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议案4件。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07年立法工作计划。民政部已完成修订草案起草工作并报送国务院。代表议案中提出的关于居委会的性质、功能和目标定位以及居委会组织建设、管理方式和工作经费改革等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已组织专门力量逐一进行研究。建议国务院适时将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4.关于制定社会救助法、农村社会救助法的议案5件。社会救助法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07年立法工作计划。民政部等有关部门已完成社会救助法草案的初稿,计划年内报送国务院。代表议案中提出包括农村社会救助在内的建议在草案中已有体现。建议国务院适时将社会救助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5.关于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议案2件。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代表议案中提出的一些问题正在解决,有些涉及政治体制、司法体制等方面的问题,需要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方面进一步研究。建议待修订草案成熟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6.关于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议案3件。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代表议案中提出的对检察权的监督制约、取消企业检察院、落实检察官的工资和其他待遇、实行人员分类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在现行法律实施过程中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有关检察院管理体制以及公益诉讼、监督权的程序化、人民监督员制度等方面的问题涉及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还在做进一步研究,建议待修订草案成熟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7.关于修改消防法的议案5件。消防法修订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立法计划。国务院法制办正在研究、修改公安部起草的修订草案稿,争取按计划报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三、41件代表议案提出的7项立法,5项已列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2项正由有关单位研究起草,建议条件成熟后列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8.关于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议案9件。我委已连续三年对该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了修改建议。目前,民政部已完成该法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并报送国务院。代表议案中提出的建议在修订草案中已充分考虑和吸收。建议国务院适时将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