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③集团公司本部视同集团二级企业填列,“本企业代码”“上一级企业代码”与“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相同。 2.隶属关系:本代码由“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和“部门标识代码”两部分组成。企业“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均填“0”,后3位“部门标识代码”根据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T4657-2002)编制。 3.所在地区: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2),按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的省、市、县或区的代码直接填列。 4.所属行业码:本代码由“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和“执行会计准则情况代码”两部分组成。 (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依据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02),结合企业主要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按“小类”划分填列。其中:各类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公司、投资控股公司填列“7412”。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代码”根据企业目前所执行的会计制度填列,执行新准则的填列“00”。 5.经营规模:按照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以及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财务统计工作中执行新的企业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资厅评价函[2003]327号)规定的分类标准填列。 6.组织形式:根据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类型及有关性质填列。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选“1.独资公司”项填列。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填报其股票代码,为6位数字。如果企业已发行A股股票并有其他类别股票上市(如B股、H股、N股等)则填报A股股票代码;如果只发行了B股股票,则填报B股股票代码;如果只在境外发行股票,则该代码填“000000”。 集团所属事业单位、基建项目分别选择9项下的“1.事业单位”或“2.基建项目”项填列。 7.报表类型码:根据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编制实际情况选择填列,具体填报方法如下: (1)集团本部在填报集团合并报表时,按要求选择填列“9”; (2)集团二级子企业在填报本企业报表时,按要求选择填列“0”;集团二级子企业为金融企业、境外企业、事业单位或基建项目,按要求分别选择填列“2”、“3”、“4”或“5”。集团本部视同集团二级企业填列“0”。 8.成立年份:指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或批准成立的具体年份。 9.备用码:各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可自行规定填报内容。 六、资产负债预算表(国资企预01表) (一)编制方法。 1.本表反映企业2008年末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预算情况。 2.表内“上年数”:2007年已执行新准则的企业根据2007年企业财务报表的指标分析填列,2007年未执行新准则的企业根据 2007年企业财务报表按新准则进行制度和科目转换后的指标分析填列。 3.表内“本年预算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2007年度财务报表并结合本年预计情况填列。 4.表内“增减率”有关指标依据表内“上年数”和“本年预算数”由计算机自动计算得出。 5.表内“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少数股东权益”仅由编制合并预算报表的集团企业填列。 6.表内未作解释内容以新准则规定为准。 7.编制合并报表的,以合并口径填列。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交易性金融资产: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的预计期末余额填列。 2.预付款项:根据“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科目的预计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预付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预计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3.存货:根据“存货”下设各明细科目预计期末余额合计数,减去“存货跌价准备”科目预计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4.其他流动资产:根据企业除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以外的其他流动资产预计期末余额填列。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根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的预计期末余额,减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预计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6.持有至到期投资:根据“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的预计期末余额,减去“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预计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7.长期股权投资: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预计期末余额,减去相关“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明细科目预计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