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鄂旅游文[2008]128号
【颁布时间】 2008-11-04
【实施时间】 2008-11-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465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湖北省旅游局、湖北省农业厅关于大力发展农家乐旅游的指导意见

[接上页]

  e)有方便使用的电话机,可以拨打国际、国内长途电话,并备有电话使用说明和所在地主要电话指南;可提供国际互联网接入服务;
  
  f)有彩色电视机,画面和画质优良,备有频道指示说明;
  
  g)有防噪音及隔音措施;
  
  h)有纱帘及遮光窗帘;
  
  i)提供留言和叫醒服务;
  
  j)有相应的文具用品、服务指南、价目表、住宿须知、所在地旅游景点介绍和旅游交通地图、报刊;
  
  k)客房、卫生间每日全面整理1次,每日或应客人要求更换床单、被单及枕套,客用品和消耗品补充齐全,并应客人要求随时进房清扫整理;
  
  l)床上用棉织品(床单、枕心、枕套棉被及被衬等)及卫生间针织用品(浴巾、浴衣、毛巾等)材质良好、柔软舒适;
  
  m)有反映乡村特色文化或民俗风情的装饰品;
  
  n)有两种规格的电源插座;
  
  o)24h供应冷热饮用水;
  
  p)提供擦鞋服务。
  
  6.5.13 餐厅
  
  a)有布局合理、装修良好、照明充足的餐厅,桌椅、餐具配套齐全,突出乡村地域文化特色;
  
  b)有突出乡村地域特色的茶室或其他提供饮品服务的场所;
  
  c)提供早、中、晚餐服务;
  
  d)能够提供数种反映当地餐饮特色的菜点,又具有本地乡土特色的招牌菜,菜单、饮品单美观整洁,出菜率不低于80%;
  
  e)能够提供具有乡村地域文化特色的婚喜宴服务;
  
  f)餐厅、桌椅及餐具、饮具无破损,保持整洁、卫生;有灭蚊蝇的措施;
  
  g)饮食符合卫生、质量、环境保护的要求;
  
  h)有彩色电视机,画面音质清晰。
  
  6.5.14 厨房
  
  a)厨房布局流程合理,使用面积应与接待能力相适应;
  
  b)墙面铺设满铺瓷砖,地面铺设防滑材料,有吊顶,有地槽且保持卫生通畅;
  
  c)冷菜间独立分设,内有空气消毒设施、降温设施及食品冷藏设施,温度符合有关要求,有二次更衣间及设施;
  
  d)粗加工间分设,并有明显标识;
  
  e)洗碗间位置合理,有充足有效的消毒、保洁设施;
  
  f)有必须的冷藏、冷冻设施,满足生熟食分开存放要求;
  
  g)有专门放置临时垃圾的设施并保持其封闭,外观清洁;
  
  h)厨房与餐厅之间有隔音、隔热、隔油烟和隔气味设施;
  
  i)厨房内、灶台上采取有效的排风措施;
  
  j)有完善的防蝇、防蟑螂、防鼠、防尘设施;
  
  k)有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l)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
  
  m)有消防灭火设备。
  
  6.5.15 公共区域
  
  a)有供客人使用的男女分设的间隔式公共卫生间,有洗手池;
  
  b)室内通道光线充足,有反映乡村地域文化特色的艺术品装饰,地面、墙面整洁,无障碍物;紧急出口标识清晰,位置合理;
  
  c)门厅及主要公共区域有残疾人出入坡道;
  
  d)有4个以上供客人使用的泊车位;
  
  e)庭院绿化、美化良好,清洁卫生,物品存放有序,家禽、家畜实行圈养;
  
  f)为客人提供的户内、外游憩活动的场所位置合理,设施设备配套完善;
  
  g)提供旅行日常用品、旅游纪念品、地方土特产品销售服务;
  
  h)有垃圾存放设施并保持其封闭。
  
  6.5.16 选择游憩项目
  
  游憩项目至少应具备6项。
  
  7、游憩项目
  
  游憩选择项目共38项
  
  1)农事活动
  
  a)水果采摘;
  
  b)蔬菜采摘;
  
  c)采茶;
  
  d)制茶;
  
  e)传统农耕;
  
  f)捕鱼;
  
  g)酿酒;
  
  h)榨油;
  
  i)制作陶器;
  
  j)养桑蚕;
  
  k)农家纺线;
  
  l)织土布;
  
  m)染布;
  
  n)采菱;
  
  o)采莲;
  
  p)挖竹笋;
  
  q)采山野菜;
  
  r)采中草药;
  
  s)竹、藤、草编织;
  
  2)乡村民俗休闲活动
  
  a)农家婚喜宴;
  
  b)乡村婚嫁;
  
  c)学做农家菜;
  
  d)骑马(牛、驴);
  
  e)乘牛车;
  
  f)划船;
  
  g)乘竹筏;
  
  h)狩猎;
  
  i)农田观光;
  
  j)垂钓;
  
  k)登山;
  
  l)烧烤;
  
  m)燃放烟花爆竹;
  
  n)篝火晚会;
  
  o)学唱山歌;
  
  p)品茶、赛茶;
  
  q)棋牌活动;
  
  r)赶集;
  
  s)其它乡村休闲项目。
  
  8、服务质量要求
  
  8.1 基本原则
  
  8.1.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客人合法权益。
  
  8.1.2 诚实守信、公平交易。
  
  8.1.3 对客人礼貌、热情、友好。
  
  8.1.4 尊重客人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不分亲疏,一视同仁。
  
  8.1.5 注重安全,保障客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8.2基本要求
  
  8.2.1 从业人员仪容仪表要求
  
  a)着装整洁,仪容仪表端庄、大方;
  
  b)服务自然、亲切,热情适度;
  
  c)讲究卫生。
  
  8.2.2 语言要求
  
  a)语言文明、简明、清晰;
  
  b)及时回应客人的询问。
  
  8.2.3 业务能力
  
  从业人员应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9、等级评定和管理原则
  
  9.1 评定原则。农家乐星级评定实行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