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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第十条 出入境旅客检验检疫候检区位于口岸出入境旅客通道最前端,应当保证通风透气、光照充足,是出入境旅客等候健康申报及体温监测,接受医学巡查的场所。 第十一条 出入境旅客检验检疫候检区域从查验通道前候检线向外延伸计算,其面积以旅客最长候检时间15分钟为前提,依照每15分钟内出或入境旅客最大客流量乘以每名旅客1㎡候检面积计算。 第十二条 出入境旅客检验检疫候检区配套设施包括: 引导牌:位于出入境旅客通道起点至出入境旅客检验检疫候检区之间;内容为中英文“前方请接受入/出境检疫查验”;规格为100cm×30cm,颜色为蓝底白字,字体为黑体(以下统称:规格A)。 告示牌:位于出入境旅客检验检疫候检区,用于向旅客告知入出境检疫查验有关事项;规格为200cm×80cm,颜色为蓝底白字,字体为黑体,可选择设置电子触摸屏(以下统称:规格B)。 公告栏:位于出入境旅客检验检疫候检区,用于张贴有关公告;规格为300cm×100cm(以下统称:规格C)。 宣传栏:位于出入境旅客检验检疫候检区,用于传染病预防宣传;按规格C制作。 填卡台:位于出入境旅客检验检疫候检区,用于张贴健康申明卡填写式样、出入境旅客填写健康申明卡;规格为长150cm、宽80cm、高110cm,涂印“出入境健康申明卡填写处”中英文字样。 候检线:在出入境旅客检验检疫候检区,平行涂印于距出入境旅客检验检疫查验台正前方150cm处,规格为150cm×10cm,并明示“请在黄线外候检”中英文字样。 第十三条 出入境旅客检验检疫查验通道位于出入境旅客检验检疫候检区域正后方处,是监测出入境旅客体温,接受出入境旅客健康申报,核查预防接种证书、健康证明或其他相关国际旅行卫生证件的场所。 第十四条 出入境旅客检验检疫查验通道宽度为150cm;通道数的设立以旅客最长候检时间15分钟,每名旅客查验时间15秒为前提,按照15分钟内出境或入境旅客最大客流量值,除以常数60计算(即:一条通道15分钟内查验的旅客数量为60名)。 第十五条 出入境旅客检验检疫查验通道配套设施包括: 标志牌:位于出入境旅客检验检疫查验通道正上方;规格为长150cm、宽50cm,左侧上下排列涂印“中国检验检疫”中英文字样,中文大小30cm×10cm,英文大小20cm×10cm,颜色为蓝底白字,字体为黑体,右侧涂印中国检验检疫徽标,可以采用电子式或灯箱式标志牌(以下统称:规格D)。 查验台:位于出入境旅客检验检疫查验通道两侧,应当保证光线充足,用于接受出入境旅客健康申报、核查预防接种证书、健康证明或其他相关国际旅行卫生证件;规格为矩尺型,正面长150cm,侧面长110cm,高110cm,台面宽60cm。 测温设备设置区:位于出入境旅客检验检疫查验通道处,用于安装测温设备,对出入境旅客实施体温监测。 通道护栏:位于出入境旅客检验检疫查验通道前方两侧,护栏与查验台间隔等宽,用于全部出入境旅客有序进入、通过查验通道;规格高110cm。 第十六条 入境旅客携带物检验检疫查验区位于公路口岸入境旅客检验检疫查验通道后方;出境旅客携带物检验检疫查验区应当位于公路口岸出境旅客检验检疫查验通道后方,是检疫监管出入境旅客携带物,核查携带、伴随动物的检疫证书及疫苗接种证书的场所。 第十七条 出入境旅客携带物检验检疫查验区面积以每名被抽查旅客等候时间最长15分钟,平均查验时间5分钟为前提,依照15分钟内出或入境旅客最大客流量乘以抽查比例,再乘以每名被抽查旅客人均2㎡等候查验面积计算。 第十八条 出入境旅客携带物检验检疫查验区配套设施包括: 标志牌:位于出入境旅客携带物检验检疫查验区正上方处;按规格D制作。 告示牌:位于出入境旅客携带物检验检疫查验区,用于向旅客告知入出境检疫查验有关事项;按规格B制作。 公告栏:位于出入境旅客携带物检验检疫查验区;按规格C制作。 查验台:位于出入境旅客携带物检验检疫查验区两侧;用于检疫查验出入境旅客携带物,核查携带动物、伴随动物的检疫证书及疫苗接种证书;规格长150cm,宽80cm,高50cm,配备可以有效阻断外部视线的活动挡板;数量根据第十五条有关内容,依照15分钟内出或入境旅客最大客流量乘以抽查比例,再除以常数3(即:每查验台15分钟内可完成3人次旅客携带物检验检疫查验工作)计算。 X光机设置区:位于出入境旅客携带物检验检疫查验区前端,用于安装X光机,对出入境旅客携带物实施查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