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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乌政办[2008]233号
【颁布时间】 2008-07-28
【实施时间】 2008-07-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97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产业投资导向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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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米东区城市副中心:包括米东区的建设用地,正在建设的米东区化工工业园区。依托米东区现有公共设施,安排生活居住设施。
  
  5、头屯河城市副中心:包括头屯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农十二师分区(经济合作区)的建设用地。在乌昌一级公路以南,结合现有的基本农田保护,发展生态农业观光旅游。
  
  (二)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环境优美、宜于人居的小城镇。
  
  1、城市东南部-达坂城区、城市南部-乌鲁木齐县南郊的板房沟、水西沟、托里、甘沟等乡镇作为城市生态涵养区和适度发展区。
  
  2、乌鲁木齐县北郊、米东区乡镇和农十二师团场发展都市农业。
  
  3、重点建设乌鲁木齐县新城以及水西沟镇、安宁渠镇、达坂城镇、铁厂沟镇等中心城镇。
  
  (三)工业用地布局及导向。
  
  坚持“招商进规划、工业进园区”,强化规划调控作用。全市工业园区建设实施统一规划。
  
  1、乌鲁木齐现状工业用地主要分布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磨沟工业园区、头屯河区工业园、米东区化工工业园和米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甘泉堡工业区)。
  
  2、城市主城区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和水磨沟区不再安排新的工业园区。原则上不发展工业。同时,对主城区内有污染的企业将逐步搬迁。
  
  3、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水磨沟工业园区现行的区域范围内,原则上不鼓励发展工业。
  
  4、工业投资项目逐步向甘泉堡工业区转移。大力加快甘泉堡工业区的发展,进一步调整、优化米东区、头屯河区两个城市副中心的工业布局,形成以甘泉堡工业区为核心的乌昌地区新型工业化中心。
  
  四、乌鲁木齐市产业布局
  
  按照《乌昌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总体部署,乌鲁木齐市以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增强整体竞争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区域共同繁荣为目标,坚持“优化一产、强化二产、提升三产”的产业发展方针,重点发展基础和比较优势明显、市场需求和扩张潜力大、关联效应强和带动作用大、资源支撑能力强和环境友好型产业。
  
  大力发展石油化工、煤电煤化工、冶金、机械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建材、生物医药、纺织、食品加工家具制造、电子信息“十大”产业集群;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商贸、旅游、信息中介等服务业;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畜产业。积极打造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柱,现代农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支撑体系,逐步形成二、三、一的产业发展格局。
  
  坚持产业发展空间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有机联系,优化配置资源,引导优势产业向重点区域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布局以工业布局调整为重点,逐步形成由中心服务密集区、出口加工及高新技术产业区、工业集聚区和生态农业区组成的产业布局体系,促使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全力将乌鲁木齐打造成为国际先进制造业基地、能源资源合作基地、出口加工基地和现代化的国际商贸中心、服务业中心、文化交流中心、区域联络中心。
  
  (一)城市区域产业布局。
  
  1、中心服务密集区:由主城区--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组成。加快发展金融保险、信息咨询、科技服务等生产型服务业。优化提升商贸流通业、旅游业、会展业,以及房地产、文化娱乐、体育、社区服务和餐饮等消费性服务业。
  
  2、出口加工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区:由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体,集中发展机械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以及新疆特色优势资源深加工产业。
  
  3、工业集聚区:由米东区、头屯河区、甘泉堡工业区组成。重点发展石油天然气化工、煤化工、冶金、建材、新材料新能源上下游产业、资源型工业等。
  
  4、生态农业区。由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南、北郊区、农十二师的部分团场组成。重点发展生态旅游、设施农业、经济林果业、畜产业、都市农业和休闲度假旅游业。
  
  (二)各区(县)产业布局及发展重点。
  
  1、天山区:鼓励发展金融保险、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科技服务、现代物流等生产型服务业,优化提升商贸批发零售、民族特色旅游、教育、医疗、文化娱乐、居民服务和餐饮等消费型服务业,结合旧城改造打造市级商业中心、对外商贸交易中心、金融商务区和民族风情旅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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