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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有些同志在讨论中谈到,本省国资监管工作比其他省市相对滞后,我认为应当客观地看待这个问题。各地情况不一样,只要工作有进展就是很了不起的成绩。对自己要求高是好事,但不要丧失信心。我希望大家多向省委、省政府报报家底,你们省市的国有企业总资产、净资产、盈利、上缴税金有多少,贡献有多大,要让省市主要领导心中有数。目前全国规模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户数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11%,上缴税金占60%。中央企业三年平均每年净增1万亿元总资产,净增1000亿元利润和1000亿元税金,上缴税金占了全国税收的近1/5。因此,我们一定要有信心,要尽可能地动员各方力量和我们一起去实践,去探索。现在,有的地方条件好一些,推进工作的步子可以快一些。有的地方目前工作比较难,也不要着急,首先要把目前的事做好,把工作考虑得更周全,用我们的扎实工作赢得各方面的信任。 各地要根据本级政府的授权范围,积极探索,谨慎从事。首先要把基础工作做好,把保值增值的责任落实到企业。各级国资委组建以来,无论是清产核资、业绩考核,还是公开招聘企业负责人,都是为了落实经营责任。如果经营责任没有落实到企业负责人,而是落在各级国资委身上,那就会出问题。要真正落实经营责任,最终要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把经营责任落实了,我们就可以腾出精力来做更重要的事,就是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现在,工作已经有了好的开始,我们要增强信心,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这次会议讨论反映出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整个国资系统呈现出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面貌。与前两年相比,研讨的题目更深入了,在讨论交流中能够提出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证明我们这支队伍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国资委以出色的工作业绩赢得了很多荣誉,有不少是省市的先进单位。江苏省国资委在省里被称为是最廉洁的机构,取得这样的声誉很不简单,要继续发扬。我们掌管着很大一笔资产,权力不小,所以廉洁更重要。国资委系统要法律法规先行,既规范企业,也规范自身,各级国资委一定要把好这一关。这样,我们的队伍就会越带越好,工作效率也会越来越高。总之,通过这两年的工作,我们已经探索出了路子,各项工作开始走上轨道,工作成效很显著,既得到了各级政府的认可,也得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认可。黄菊副总理在贺信中说,“党中央、国务院对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工作是满意的。”这句话份量很重,是对我们工作成绩的充分肯定,大家听后感到很温暖,很受鼓舞,搞好工作的信心更坚定了,干好工作的劲头更足了。 二、正确对待困难和问题,在实践中积极探索 在讨论中,大家也谈了一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的地方国资监管机构职责还没有完全到位,承担了不少公共管理职能,跨部门的工作多,与其他部门之间协调比较困难,工作难度比较大。我想,这是对我们自身能力水平的一次考验。在机关层面工作的同志,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有协调能力,要做好综合协调工作。综合协调工作很重要的是尊重其他部门,对外主动上门去协调,对内多讨论,发挥群众的智慧和积极性,必要的时候还可以请专家学者参与,集思广益。这样办法就有了,自己的工作能力也会不断提高。我们准备在适当的时候搞些交流,请一些搞得好的省市介绍经验,共同推动工作。 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极具探索性和挑战性,这是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国资委成立时说的,后来我又加了一句“极具风险性”。我们的工作具有开创性,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有这么大规模的国有资产,如何管好这些资产,要靠我们去探索。过去我们是出国学习交流,现在国外也来向我们学习了。我们的一些做法得到了许多国家和机构的认可。我们应该看到所取得的成绩,同时不回避难题,主动克服困难,既要积极探索,也要谨慎从事。国有企业改革,方方面面都关注,尤其是上市公司改革,社会的关注度更大。所以要谨慎,考虑工作要尽可能周到,引起的波动要尽可能小。两者结合好了,工作的进展就会更快。 对讨论中反映比较集中的几个问题,这里我想再讲一讲。 (一)关于国资委的职责定位问题。 国资委的职责定位,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但许多原则性的问题中央已经非常明确,权利、责任与义务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这两句话在实践中证明是完全正确的。这不仅是我国企业资产监管实践的规律总结,也是外国企业资产管理实践的科学结果。企业要搞好,必须管人、管事、管资产有机结合,如果分开了,这个企业肯定搞不好。目前有些职责还没完全到位,国资委的同志要善于做工作,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中央企业负责人管理权限分两级,53家中央企业“一把手”由中组部管,其他由我们管。我们与中组部合作得很好,关键是要主动汇报我们的思路和想法。与财政部也一样,我们主动去沟通,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共同寻找一条最佳路线,大家认可了,事情就好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