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六、电子联行业务的处理 (一)支付系统发往电子联行的业务处理 支付系统参与者发往电子联行通汇行的大额支付业务,使用电子联行专用汇兑报文。其他处理比照“叁一、发起行(发起清算行)的处理。” 发报中心收到发起行(发起清算行)发来的支付信息,确认无误,逐笔加编全国密押,实时发送国家处理中心。 1.国家处理中心的处理 国家处理中心收到电子联行专用汇兑报文,对接收行行号进行自动识别,不属于汇往电子联行机构的,作拒绝处理;属于汇往电子联行机构的,确认无误后,分别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1)发起清算行为商业银行的,会计分录为: 借:× ×存款--× ×行户 贷:大额支付往来--人民银行× ×行户 借:大额支付往来--电子联行转换中心户 贷:汇总平衡科目--电子联行转换中心户 (2)发起清算行为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或国库部门的,会计分录为: 借:汇总平衡科目--人民银行× ×行(库)户 贷:大额支付往来--人民银行× ×行(库)户 借:大额支付往来--电子联行转换中心户 贷:汇总平衡科目--电于联行转换中心户 账务处理完成后,国家处理中心将支付信息发送电子联行转换中心。 2.转换中心的处理 转换中心收到国家处理中心发来的支付信息,解押确认后,将该笔支付信息的各要素分别转换为电子联行的对应要素,转换成功后,自动编制电子联行密押,发送电子联行主站。 (1)发送电子联行主站成功的,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汇总平衡科目--支付系统户 贷:电子联行往账 (2)核支付系统密押错误或业务检查错误的,转换中心自动进行暂收处理: 借:汇总平衡科目--支付系统户 贷:资金暂存--支付系统户 对核押错的业务经过查询、查复核押成功后,转换中心立即发送电子联行主站,发送成功后,进行账务处理: 借:资金暂存--支付系统户 贷:电子联行往账 对业务检查错和核押始终不成功的业务进行反向交易处理,反向交易完成,自动进行账务处理: 借:资金暂存--支付系统户 贷:资金暂存--电于联行户 反向交易发送成功后,转换中心再进行账务处理: 借:资金暂存--电子联行户 贷:汇总平衡--支付系统户 (3)对发送不成功日终滞留转换中心的,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汇总平衡科目--支付系统户 贷:资金暂存--支付系统户 下一个工作日登录后重新发送,发送成功的,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资金暂存--支付系统户 贷:电子联行往账 (二)电子联行发往支付系统的业务处理 电子联行通汇行发往支付系统参与者的支付业务,根据电于联行的有关规定,不论金额大小,将支付信息通过电子联行主站发送转换中心。 1.转换中心的处理 转换中心收到电子联行主站发来的信息,解押确认后,将该笔业务的各信息要素自动转换为支付系统对应的要素,生成支付系统业务报文,自动编制支付系统全国密押,发送国家处理中心, (1)发送国家处理中心成功后,自动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电子联行来账 贷:汇总平衡科目--支付系统户 (2)转换中心核电子联行密押不成功或业务检查错的,自动进行账务处理: 借:电子联行来账 贷:资金暂存--电子联行户 对核押错的业务经过查询、查复、核押成功后,转换中心立即发送国家处理中心,发送成功后,进行账务处理: 借:资金暂存--电子联行户 贷:汇总平衡科目--支付系统户 经人工干预,对业务错或核押始终不成功的业务进行反向交易处理,反向交易完成,自动进行账务处理: 借:资金暂存--电子联行户 贷:资金暂存--支付系统户 反向交易发送成功后,转换中心再进行账务处理: 借:资金暂存--支付系统户 贷:电子联行往账 (3)对发送不成功日终滞留转换中心的,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电子联行来账 贷:资金暂存--电子联行户 下一个工作日登录后重新发送国家处理中心,发送成功的,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资金暂存--电子联行户 贷:汇总平衡科目--支付系统户 2.国家处理中心的处理 国家处理中心收到转换中心发来的支付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汇总平衡科目--电子联行户 贷:大额支付往来--电子联行户 借:大额支付往来--× ×行户 贷:× ×存款--× ×行户 账务处理完成后向收报中心发送支付信息, 3.接收清算行比照大额支付业务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