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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号]
【颁布时间】 2002-05-23
【实施时间】 2002-07-01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2156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9页 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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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安全防卫费。指银行、信用社出于安全防范需要所购置的安全保卫器械;安装营业网点的防护门窗及柜台栏杆、消防专用设备、保安(经警)人员工资和补贴以及经批准的其他防卫费用。
  
  8、保险费。指银行、信用社向保险公司投保支付的保险费。
  
  9、邮电费。指银行、信用社办理各项业务支付的邮费、电报费、电话费、电话安装费、电传及传真设备安装、使用费和线路租用费等费用。
  
  10、诉讼费。指银行、信用社因起诉或者应诉而发生的各种(项)费用。
  
  11、公证费。指银行、信用社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需要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所支付的费用。
  
  12、咨询费。指银行、信用社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
  
  13、审计费。指银行、信用社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查账验资以及进行资产评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14、技术转让费。指银行、信用社因接受技术转让支付的费用。
  
  15、研究开发费。指银行、信用社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业务等发生的费用。
  
  16、外事费。指银行、信用社按国家规定支付给因业务需要出国人员的出国费用以及外宾接待费用。
  
  17、职工工资。指银行、信用社按规定发给在职职工的工资、津贴和按国家规定可以发放的其他工资性支出。
  
  18、奖金。指符合条件的银行、信用社按规定的标准据实列支的奖金。
  
  19、职工福利费。按照银行、信用社职工工资总额14%提取,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及职工集体福利方面的开支。
  
  20、职工教育经费。按银行、信用社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用于职工教育方面的开支。
  
  21、工会经费。按银行、信用社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用于工会开支。
  
  22、劳动保护费。指银行、信用社按规定购买的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及规定岗位的职工保健费支出。
  
  23、劳动保险费。指银行、信用社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含离退休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险基金)、异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种经费以及实行社会统筹办法按规定提取的养老统筹基金。
  
  24、失业保险金。指银行、信用社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失业保险基金。
  
  25、公杂费。指银行、信用社购置营业用办公用品、订阅公用书报等费用。
  
  26、差旅费。指银行、信用社职工公差按规定标准乘坐车、船、飞机费、出差补助费、住宿费等费用,差旅费标准按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执行。
  
  27、水电费。指银行、信用社支付的公用水电费及电子设备运转中耗用的水电费用及增容费开支。
  
  28、会议费。指银行、信用社经批准召开的各项会议费用。包括会议支付的伙食补助、食宿费、会场租用费及文具、纸张等其他费用。
  
  29、低值易耗品摊销。指银行、信用社按规定摊销的低值易耗品。
  
  30、递延资产摊销。指银行、信用社按规定的期限和标准在本期成本中摊销的递延资产。
  
  31、无形资产摊销。指银行、信用社购置无形资产应摊销的费用(不包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
  
  32、租赁费。指银行、信用社因开展业务需要以经营性方式租入的营业及办公用房、电子设备、汽车及其他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金。
  
  33、修理费。指银行、信用社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修理费用。
  
  34、取暖及降温费。指银行、信用社取暖和降温所需的费用。
  
  35、绿化费。指银行、信用社内部绿化发生的开支。
  
  36、理事会费。指银行、信用社的理事会及其成员因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37、税金。指银行、信用社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应在成本中列支的税金。
  
  38、上缴管理费。指银行、信用社向上级行业管理部门上缴的管理费。
  
  39、会费。指银行、信用社向行业协会交纳的会费。
  
  40、住房补贴。指银行、信用社按有关房改政策规定在成本中列支的各项住房补贴支出。
  
  41、其他费用。指银行、信用社按规定列支的不属于以上项目的费用支出。
  
  (九)其他支出。指银行、信用社在办理金融业务过程中发生的不属于上述项目的其他成本性支出。
  
  第七十五条 银行、信用社的业务宣传费、广告费、委托代办手续费、业务招待费,一律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据实列支,不得预提。
  
  第七十六条 银行、信用社需要待摊的费用,应根据权责发生制和成本与收入配比的原则,按有关规定或结合具体情况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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