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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编号】 299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南非移民法

[接上页]

  (xxiv)“国家机关”具有宪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含义;
  
  (xxv)“所有人”指记录的所有人,并在有关船舶的情况下,包括船舶的承运人或在共和国境内的该所有人或承运人的代理人;
  
  (xxvi)“护照”指任何含有规定的信息及特性的任何护照及旅游证件,其签发是:
  
  (a)依据南非护照及旅游证件法一九九四;
  
  (b)代表由被共和国政府承认的外国向非公民签发的;
  
  (c)代表由规定的任何国际组织,包括地区性的或亚地区性的组织签发给非公民的;
  
  (d)由副部长与部长协商后同意的在特别情形下向不能获得a项至c项的人的任何其它文件;
  
  (xxvii)“出入境口岸”指规定的、外国人在其可能活动、逗留或停留或进入共和国时必须报告的地点;
  
  (xxviii)“建筑物”指与任何建筑、结构或帐篷及其建于之上的土地,并包括任何无建筑、结构或帐篷于其之上的任何土地及任何运输工具或船舶;
  
  (xxix)“规定”指由规章予以规定,动词“规定”具有相应的含义,“不时规定”由第七条第二款予以规定;
  
  (xxx)“受禁止之人”指本法第二十九条所述之人;
  
  (xxxi)“通知”指在政府公报上以通知的方式进行通知,并在可能及可行的情况下,由邮件或电子邮件予以送达给当事人或股东,其已要求包括在或已被包括在由部门就本法要求公共输入的、规定的、可取的或有利的事项中拥有的邮件名单;
  
  (xxxii)“规章”指部长在与本法所述的理事会协商采用的并公布的一般规则;
  
  (xxxiii)“共和国”指南非共和国及其领土;
  
  (xxxiv)“居民”指拥有本法第二十五条所述的永久居民许可证的人;
  
  (xxxv)“船舶”包括任何船、艇、航空器及其它规定的运输工具;
  
  (xxxvi)“配偶”指婚姻关系或习惯单位的任何一方,或永久的同性恋或异性恋关系中需要受同居及相互的金钱及感情支持的任何一方,且能由规定的、由公证合同证实的宣誓书予以证明,“婚姻关系”具有相应的含义
  
  (xxxvii)“身份”指依本法规定向某人签发的永久的或临时的居住许可证,并包括由此产生的权利及义务,并包括部门在签发此类许可证时附加的任何条件;
  
  (xxxviii)“临时居住许可证”是指本法第十条所述的许可证;
  
  (ixl)“本法”指本法,包括其附录和及此制定的规章;
  
  (xl)“培训基金”指本法第二条第二款g项(i)所述的公共档案;
  
  (xli)“不受欢迎的人”指本法第三十条所述之人;
  
  (xlii)“签证”指规定的加注文件,其基于在外国人有效的护照的基础上进行申请而签发,能允许该外国人进入共和国向移民官员报告在出入境口岸进行规定的检查以进入规定的临时居所,其在任何情况下能被部门撤销;
  
  (xliii)“工作”指在共和国境内的任何营业、商业的或盈利的活动,但不包括基于第十二条或第十四条所述的许可证之上的工作或任何依合同为外国雇主在共和国境内兼职的工作或主要在共和国境外但又要求在共和国境内进行的营业或职业;
  
  (2)在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及第二十七条中,当需要注册会计师证时,该申请人可选择由知道证书内容的人之外的人代其提供,但在证书签发给注册会计师之外的其它人的情况下,部门应自己检验该事实
  
  第二条 :移民管制的目的及结构
  
  在依据本法进行的管理中,部门应当追求实现以下目标:
  
  (a)在政府和民间社会中关于移民管制,应当促进以人权为基础的文化;
  
  (b)对那些有资格的永久性和临时性居住,方便和简化其签发,集中资源和精力共同一致执行本法,打击非法外国人;
  
  (c)检查和驱逐非法外国人;
  
  (d)创造与国家其他机关合作的氛围,鼓励他们在各自的权力及职能范围内贯彻本法、承担职责;
  
  (e)在部门内以及政府或者国家机关的任何范围及任何层次的社团内防止和阻止仇视外国人的行为;
  
  (f)与民间社会的团体和机构包括商会创造合作的氛围,鼓励他们与部门合作,以贯彻本法;
  
  (g)发扬一种在共和国内鼓励非法外国人自愿离境的氛围;
  
  (h)在服从本法的条件下,保证到达或离开共和国的移民只在出入境口岸进行,非法横越边境被得到阻止检查并受到惩罚;
  
  (i)促进在国家各机关之间关于管制边境及进入港口活动的职责职能统一协调合作的关系;
  
  (j)规定外国人的涌入和共和国居民:
  
  (i) 通过以下方面,促进经济增长和其他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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