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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h)转让印度境外的不动产,印度居民的不超过5年的租赁除外; (i)获得或转让印度境内的不动产,印度境外居民不超过5年的租赁除外; (j)为有关任何债务、义务或所导致的负债提供担保和保证- (i)由印度居民所导致的债务以及欠印度境外居民的债务,或者 (ii)由印度境外居民所导致的。 (4)如果货币、证券或者财产是他在印度境外获得、持有或拥有的或者是从印度境外居民那里继承来的,印度居民可以持有、拥有、转让或投资于该外币、外国证券或其他在印度境外的不动产。 (5)如果货币、证券或者财产是当他在印度居住时获得、持有或拥有的或者是从印度居民那里继承来的,印度境外居民可以持有、拥有、转让或投资于该外币、外国证券或其他在印度境外的不动产。 (6)当印度境外居民经营与这些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营业处有关的营业活动时,在不违反本条条款情况下,根据本规章规定储备银行可以禁止、限制或控制印度境外居民在印度设立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营业处。 7、货物和服务的出口 (1)每位货物出口商应- (a)向储备银行或其他权力机构以下列形式和方式提供一份申报单,它包括真实无误的重要详细资料,并且如果货物的全部出口价值在出口时无法确定以及出口商根据现在的市场行情期望在印度境外的市场上销售货物而获得价值时,还应该包括代表全部出口价值的数量。 (b)向储备银行提供储备银行为了保证出口商出口收益的实现而要求的其他信息。 (2)储备银行为了保证在现行的市场条件下的全部货款或由储备银行所决定的减少了的货款能够毫不延迟地收到,可以要求所有出口商服从适当的要求。 (3)每位服务出口商应向储备银行或其他机构以下列形式和方式提供包含与服务付款有关的真实无误的重要详细条款的申报单。 8、外汇的变现和汇回 除非本法案中有其他规定,对于到期的或对印度居民所产生的任何数额的外汇,该人应该以储备银行所规定的方式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合理的步骤将这些外汇变现并汇回印度国内。 9、某些情况下的变现和汇回的豁免 第4条 和第8条中的规定不适合于以下情况,即: (a)任何人在储备银行规定的限度内拥有外币或者外国硬币; (b)被该人或各类人持有或选择的外币账户在储备银行所规定的限度内; (c)在1947年7月8日之前所获得的或者收到的外汇,或者在得到储备银行所批准的一般或特别许可的由印度境外居民在这些外汇的基础上产生的收入; (d)印度居民在储备银行规定的范围内持有外汇,如果这些外汇是(c)款中所提到的人的馈赠或遗产,包括这些外汇所产生的收入; (e)在储备银行规定的限度内通过工作、从事商业、贸易、旅游、服务、酬劳、馈赠、遗产或者其他合法手段而获得的外汇;及 (f)储备银行所规定的收到的其他外汇。 第三章 :授权人 10、授权人 (1)储备银行在得到申请人想获得外汇的申请时可以授权某人,即我们所说的授权人,以授权交易商、货币兑换商或者离岸银行投资信托者或者它认为合适的任何其他方式来处理外汇或者外国证券。 (2)本条款下的授权应采取书面的形式并且符合规定的相应条件。 (3)在第(1)款下的授权可以由储备银行在任何时候撤销,如果储备银行确信- (a)这样做有利于公众的利益;或者 (b)授权人不能服从批准授权时所规定的条件或者违反了本法案或任何规则、规章、通知、指示或以下所做的命令中的条款: 假设根据在(b)条款中所提到的规定如果授权人有合理的机会对此问题进行陈述那么该授权就不能撤销。 (4)授权人应该在其所有的外汇或者外国证券交易中符合储备银行不时地颁布的适当的总的或者特别的指导或命令,并且,除非得到储备银行的提前批准,授权人不能从事不符合本条的授权条款的、与外汇或者外国证券有关的交易。 (5)授权人在代表任何人从事一项外汇交易之前。都应该要求该人做出此种声明并且提供这些信息,能够合理确保该项交易不会涉及并且不是为了违反或者逃避本法案中的条款、或任何规则、规章、通知、以下所规定的指导或命令的目的而专门设计的;如果上述人拒绝服从此要求或者仅仅是不令人满意地服从要求,授权人应该以书面形式拒绝从事此项交易,并且,如果授权人有理由相信此人正在策划上述违反或逃避,应该告知储备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