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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5-09-12
【效力属性】 已修正
【法规编号】 346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挥发性有机物空气污染管制及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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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八、自动泄气阀 (Automatic Bleeder Vent) :指当浮顶下降至接近槽底时,受浮顶负载支架撑开,或当浮顶浮降中关闭,但浮顶不
  
  浮降时则可开启以排气之阀。
  
  二十九、边缘通气孔 (Rim Space Vent) :指供排放浮顶下累积于浮顶边缘之积存空气与未凝结蒸气之通气孔。
  
  三十、支柱井 (Column Well):指内浮顶槽内用以支撑固定顶之垂直支柱,与内浮顶之接合部份。
  
  三十一、楼梯井 (Ladder Well):指自固定顶之人孔延伸至槽底之梯子,其于浮顶上之开孔。
  
  三十二、取样井 (Sampling Well):指浮顶上供采集储存物料样品之开孔。
  
  三十三、计量井 (utomatic Gauge Float Well):指液位计浮标于浮顶上之开孔。
  
  三十四、压力槽:指内部压力大于七七三 mmHg 以上且无自由管道与大气连通使其操作时无任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之储槽。
  
  三十五、缝隙宽度:指浮顶边缘与储槽内壁间之水平宽度。
  
  三十六、装载操作 (Loading):指将储存于储槽中之挥发性有机液体经装载操作设施导入槽车、油罐火车或油轮之操作。
  
  三十七、装载操作循环 (Loading Cycle):指物料自开始装载入槽车、油罐火车或油轮至物料停止装载后其置换出之蒸气停止逸出为止。
  
  三十八、装载操作设施 (Loading Rack) :指装载操作涵盖之相关设施,包括灌装臂 (Loading Arm)、泵浦、流量计、关断阀、释压阀、
  
  管线、蒸气收集系统及其他相关阀件等。
  
  三十九、蒸气收集系统 (Vapor Collection System):指装载操作时用以收集被置换出之挥发性有机气体的设备。
  
  四十、轻质液:指在制程操作条件下制程流体为液态,且该制程流体于二○℃时含蒸气压二.二五 mmHg 以上之挥发性有机物成分占其重量百分比二○以上者。
  
  四十一、重质液:指轻质液以外之挥发性有机液体。
  
  四十二、真空设备元件:指该设备元件于操作时,其所承受之绝对压力在七二二.五 mmHg 以下者。
  
  四十三、难以检测之设备元件 (Inaccessible Component) :指不易以检测仪器进行一般性量测之设备元件,包括被检测之设备元件在检
  
  测时有安全顾虑或设备元件所在位置高于人员可站立处二公尺以
  
  上者。
  
  四十四、开口阀 (Open-ended Valve) :指阀座一侧接触制程流体,另一侧接触大气之阀。但不包括释压装置。
  
  四十五、线上取样分析系统:指该取样系统非以人工抽取式操作而系采管线上自动采样之仪器分析系统。
  
  四十六、初检测值:指检测某设备元件逸散之挥发性有机物原始读值。
  
  四十七、背景浓度值:指侦测仪器在欲检测之设备元件上风位置一公尺至二公尺处,随机所量得之挥发性有机物仪器读值,若该量测位置
  
  有遭受其他邻近设备元件干扰时,其距离不得少于二十五公分。
  
  四十八、净检测值:指初检测值减去背景浓度值之净值。
  
  四十九、未可检出定义值:指设备元件之净检测值为一○○ ppm。但压缩机之净检测值为五○○ ppm。
  
  五十、泄漏定义值:指设备元件之净检测值二、○○○ ppm以上。但压缩机之净检测值为五、○○○ ppm。
  
  五十一、泄漏源:指设备元件净检测值超过泄漏定义值者、目视发现制程流体自设备元件处滴漏、止漏流体轴封系统失效或设备元件应符
  
  合未可检出定义值而未符合者,该类设备元件均谓之泄漏源。
  
  五十二、泄漏比例:指制程内某类设备元件流经气体、轻质液或重质液制程流体之泄漏源个数,占该类元件检测总个数之比例。
  
  五十三、E :经制程回收系统后,进入污染防制设备前之挥发性有机物质量流率,单位为 kg/hr 。
  
  五十四、Eo:经污染防制设备处理后迳排大气之挥发性有机物质量流率,单位为 kg/hr。
  
  五十五、R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削减率,单位为%。计算公式如下:
  
  E-Eo
  
  R=───×100%
  
  E
  
  五十六、C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系以凯氏温度二七三度及一大气压下未经稀释之干燥排气体积为计算基准,单位为 ppm,以甲
  
  烷表示。
  
  五十七、MJ:百万焦耳。
  
  五十八、HT:设计条件下导入之废气 (Flare Gas)总净热值,单位为 MJ/Nm3 。计算公式如下:
  
  HT = 1.87 × 10-7 CiHi
  
  Ci:设计条件下导入之废气成分湿基排放浓度,单位为 ppm,以
  
  甲烷表示。
  
  Hi:设计条件下导入之废气成分在凯氏温度二七三度 (273K) 、
  
  一大气压下、一克莫耳净燃烧热值,单位为 kcal/g-mole,
  
  以甲烷焓值表示。
  
  五十九、V :以设计条件下导入之废气排气流量 (单位为 Nm3 /sec)除以废气燃烧塔顶端截面积 (单位为 m2)所得之排放速度,单位
  
  为 m/s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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