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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闽委发[2003]12号
【颁布时间】 2003-10-23
【实施时间】 2003-10-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472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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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促进协调发展
  
  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加大社会事业的投入,进一步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科技和文化创新体系、全民健康和医疗体系。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努力发展文化产业,进一步繁荣和规范文化市场。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建设,建立适应城乡不同特点、覆盖面广的公共卫生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遵循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业与企业分开、公益性机构和经营性机构分开的原则,进一步推进社会事业体制改革和非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化进程。
  
  促进地区协调发展。做强做大中心城市,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在区域经济中的带动作用,集中力量建设好福州、厦门、泉州三大中心城市,形成闽江口、厦门湾、泉州湾三大城市经济圈和闽东南沿海城镇密集带,加快漳州、莆田、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市的中心城市建设。扶持中心城市与周边的县(市)发展城市联盟,做到统一规划、整体布局、资源共享、设施共建、优势互补、协调发展。调整、优化山区经济结构,加强山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山区生态环境,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缩小山区与沿海的发展差距。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大力改善农村、农业基础设施条件,重点加强堤防工程、蓄水防旱工程、洪水预警预报、水利工程除险保安、沿海防护林工程、重要江河生态林保护、中尺度灾害性天气预警、渔港(避风港)防御、农林水产病虫害和疫情防治、防震减灾等“十大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和排涝工程,大力开展河道清淤整治、打井抗旱、山地水利、水土流失治理等工程建设和标准化农田建设。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卫生事业,全面实现农村九年义务教育目标,进一步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水平,改善农村卫生设施。
  
  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按照构建协调发展的生态效益型经济体系、持续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自然和谐的城镇人居环境体系、良性循环的农村生态环境体系、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先进高效的科教支持与管理决策等六大体系的要求,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强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整治。加快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进程,积极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建设一批生态农业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以及生态城市、生态社区、生态村镇。
  
  (三)促进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增加就业机会、提高收入。大力发展有市场需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交通运输、旅游、商贸、餐饮等服务项目,不断开拓新的就业领域,积极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认真落实再就业的扶持政策,继续改善创业环境,发挥非国有经济在吸纳劳动力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做好社区建设规划,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社区服务项目,提高城镇居民收入。大力发展效益型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强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全面启动和实施金保工程,建立健全独立于企事业单位、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并把灵活就业人员按自愿、灵活、低标准的原则纳入社会保险。争取到2005年,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5%、90%和75%。
  
  提高国民教育程度。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确保九年义务教育目标全面实现,在有条件的地方率先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事业,推进福州地区大学城、厦门大学漳州校区等项目建设,建成若干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名牌大学。积极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努力扩大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规模。
  
  提高社会文化生活质量。加快城乡文化、广播、电视等设施的建设步伐,抓好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继续实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大力推动文化精品创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优秀精神产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提高全民的身体素质。加强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一批城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示范点、活动点和农村健身娱乐场所,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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