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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明确填报人,保证调查质量 1999年企业景气调查的调查表式有2张,一是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年报),二是企业景气调查问卷(季报)。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由企业统计人员填写,企业景气调查问卷由企业厂长(总经理)或受其委托的熟悉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其它主要负责人填报。为保证报表质量,调查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由负责人按时、如实地亲自填报调查问卷,不要任由他人代填,对不能填报的项目应予以说明。 我局企业调查队将按照调查任务,适时地对调查企业进行质量检查和考核,对工作中调查任务完成较好的企业给予表彰,对违反《统计法》和统计调查制度规定,拒报、迟报、虚报、漏报的企业,将按《统计法》、《深圳经济特区统计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各区统计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了表彰在工业统计工作中做出优秀成绩的单位,鼓励统计人员积极做好工作,现将我局制定的《深圳市工业统计“百分制”竞赛评比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工业统计“百分制”竞赛评比办法 一、参加评比单位 凡执行我市工业统计报表制度,并直接向我局上报工业统计报表的单位。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主要分为定期报表、年报、统计分析、统计联网和临时任务等五项。 评分标准:按“百分制”形式,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得100分。计分在95分以上的评为一等奖,94—90分之间为二等奖,89—80分之间为三等奖,79分以下不评奖。 (一)定期报表(45分) 1.及时性(25分),以报表送到我局的时间为准,也可以用传真或计算机联网上报。迟报一天扣2分,缺报一次扣10分,扣完为止。缺报两次以上者取消评比资格。 2.准确性(20分),每错(漏)一个指标扣2分(在规定上报时间内更改的不算在内),扣完为止。 (二)年报(35分) 1.及时性(15分),以报表报送到我局的时间为准,迟报一天扣2分,扣完为止,缺报者取消评比资格。 2.准确性(20分),每错(漏)一个指标扣2分(在规定上报时间内更改的不算在内),扣完为止。 (三)统计分析(10分) 全年要求撰写专题分析或进度分析4篇,每篇得2.5分,进度分析的时效性超过2个月不得分,专题分析的时效性超过3个月不得分。 (四)统计联网(5分) 要求各区统计局、集团(总)公司必须与我局进行计算机联网,统计报表通过计算机联网上报我局得5分,不在计算机联网上报统计报表扣5分。 (五)临时统计调查任务(5分) 积极完成我局布置有关工业统计临时统计调查任务得5分,没有完成调查任务扣5分。 三、奖惩办法 从1999年起按本办法计分,一年进行一次评比,对受奖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和适当奖励。对屡次迟报、拒报和报送不真实统计资料的单位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