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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分年度工作安排:2001年为全面启动阶段,制定计划,宣传发动。2002年至2004年为实施阶段。主要工作是:省旅游局根据总体规划,结合每年的旅游重点工作,确定年度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计划,并对全行业发布;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单位的总体规划,具体组织实施;不断完善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责任制,做到有组织、有内容、有监督、有总结。2005年为总结提高阶段。主要任务是对各设区市贯彻实施规划情况进行逐一验收,对全省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效果作出评估,对先进设区市给予表彰。 (五)破除地区封锁、行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1.目标任务:严肃查处地区封锁、行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整顿使有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内容文件、规定得到全面清理,不正当竞争行为得到纠正,垄断行业改革有实质性进展,群众对打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满意程序明显提高。 2.工作重点:在破除地区封锁方面,打击两种行为,第一种是设置关卡,阻碍外地产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挠本地产品进入外地市场的行为;第二种是限定或变相限定用户只能经营、购买、使用本地产品,或者只能接受本地企业或个人提供的服务。查处酒类、化肥、烟草、建材、煤炭等行业或产品的地区封锁。在破除部门行政垄断方面,打击两种行为,第一种是行政部门指定经营者参与行政执法活动,并由该经营者收取高额费用的行为;第二种是没有法律依据,行政管理部门限定用户购买其指定企业的商品,或者接受其指定企业提供的服务或延伸服务。在破除行业垄断方面,打击两种行为,第一种是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公用企业限定用户购买、使用其附带或指定的经营者所提供的商品等强制搭售行为,或限定用户接受其指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或延伸服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和行业垄断行为。重点查处供水、供电、保险、商业银行、铁路、民航、邮政、电信等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非法限制竞争行为,同时积极推动垄断行业经营体制的改革。在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方面,查处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仿冒、伪造产地和质量标志的行为;查处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式对商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查处医药、医疗器械购销、建筑工程、旅游、房地产等市场中的商业贿赂行为;查处串通投标行为;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3.分年度工作安排: 2002年:在查处限制竞争行为方面,以设区市为单位,开展全省范围垄断性行业及公用企业非法限制竞争行为的自查自纠活动;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对供电、供水、供气、邮政、电信、交通运输等公用企业以及保险、商业银行等存在的违背自愿、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破坏市场竞争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强制交易和滥收费用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对供电、供水、供气等行业的“底度收费”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在整治地区封锁行为方面,依法重点查处酒类、化肥、烟草等行业或产品的地区封锁、地方保护主义行为。在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方面,在节日期间开展打击仿冒、误导、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虚假、误导性宣传、巨奖销售、违法附赠,检查的重点行业是家用电器、食品、饮料、旅游、房地产,重点区域是小商品市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继续开展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积极做好对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坚决查处药品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2003年:开展查处地区封锁、行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用企业经营体制的改革;积极配合主管机关清理涉及地区封锁、行业垄断的部门文件。 2004年:开展查处地区封锁、行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积极指导基层工商所立足“辖区管理”原则,大力开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工作;研究新形势下开展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的有效途径;研究、探索监督管理通过计算机互联网进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继续推进垄断行业经营体制的改革。 2005年:开展查处地区封锁、行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研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假冒、仿冒、侵犯商业秘密、商业贿赂、有奖销售等违法行为的新特点,解决查处的新方式;继续推动垄断行业经营体制的改革。 (六)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1.目标任务:通过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地治理食品污染,建立从生产、加工、流通到消费全过程、全方位保障食品安全的五大体系,用三年时间在全省23个城市基本消除主要食品的“餐桌污染”;用五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基本消除主要食品的“餐桌污染”,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主要治理品类及治理目标见下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