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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2002]37号
【颁布时间】 2002-07-31
【实施时间】 2002-07-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70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9页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十五”计划的通知(1)

[接上页]

  2003年: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和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对规避招标和招投标活动中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检查和规范招投标各环节收费,查处乱收费和超标准收费行为。加强监督,切实杜绝在建筑市场活动中违法设障、实行地区封锁和部门保护的行为。按照“建管分开”和专业化管理的原则,推进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的改革。全面规范燃气市场经营行为,消除燃气安全隐患。
  
  2004年:强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确保和促进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建立健全科学、严格的旁站监理制度,提高工程监理水平。建立健全业主信用约束机制,推广和建立以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工程风险制度,用经济手段约束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行为。提高合同履约率、解决拖欠工程款的老大难问题。
  
  2005年: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在继续强化建筑市场监管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加大治本的工作力度,基本完成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各项任务。
  
  分年度目标具体指标表
  
  
┌──────────────┬───┬─────┬────┬────┬─────┐
  
  │指标名称│单位│ 2002年 │ 2003年 │ 2004年 │2005年│
  
  ├──────────────┼───┼─────┼────┼────┼─────┤
  
  │办理规划审批│%│100 │100 │100 │100 │
  
  ├──────────────┼───┼─────┼────┼────┼─────┤
  
  │县级以上规划区施工图审查率│%│90│95│100 │100 │
  
  ├──────────────┼───┼─────┼────┼────┼─────┤
  
  │县级规划区外施工图审查率│%│30│50│70│100 │
  
  ├──────────────┼───┼─────┼────┼────┼─────┤
  
  │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100 │100 │100 │100 │
  
  ├──────────────┼───┼─────┼────┼────┼─────┤
  
  │办理施工许可│%│100 │100 │100 │100 │
  
  ├──────────────┼───┼─────┼────┼────┼─────┤
  
  │应招标工程的招标率│%│100 │100 │100 │100 │
  
  ├──────────────┼───┼─────┼────┼────┼─────┤
  
  │应公开招标工程的招标率│%│100 │100 │100 │100 │
  
  ├──────────────┼───┼─────┼────┼────┼─────┤
  
  │提供招投标书面报告│%│70│90│100 │100 │
  
  ├──────────────┼───┼─────┼────┼────┼─────┤
  
  │办理合同备案率│%│50│70│90│100 │
  
  ├──────────────┼───┼─────┼────┼────┼─────┤
  
  │竣工验收备案率│%│100 │100 │100 │100 │
  
  ├──────────────┼───┼─────┼────┼────┼─────┤
  
  │执行强制性标准││基本执行│基本执行│基本执行│100% │
  
  ├──────────────┼───┼─────┼────┼────┼─────┤
  
  │建筑安全生产(万人死亡率)│%│1.72 │1.5│1.3│1 │
  
  ├──────────────┼───┼─────┼────┼────┼─────┤
  
  │举报案件处理率│%│100 │100 │100 │100 │
  
  ├──────────────┼───┼─────┼────┼────┼─────┤
  
  │燃气企业资质管理率│%│100 │100 │100 │100 │
  
  ├──────────────┴───┴─────┴────┴────┴─────┤
  
  │注:上表中对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执行强制性标准等要求达到100%,对未按要求 │
  
  │执行的,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
  
  
(三)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
  
  1.目标任务:逐步建立完善文化市场法规体系,全面推进文化市场管理队伍建设,积极引导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初步形成我省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基础构架;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规范文化市场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各类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实现文化市场秩序的基本好转,为先进文化的传播和建设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使我省的文化市场进一步朝着健康、有序、繁荣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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