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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工作重点:以大型商场、美容场所、化妆品专卖店和销售化妆品的涉外宾馆为重点市场,以各设区市为重点区域。检查市场销售的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化妆品的有效卫生许可批件和国内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检查省内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 (3)分年度工作安排: 2002年:重点检查各种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和进口化妆品是否有卫生部颁发的有效卫生许可批件。 2003年:查处省内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未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行为。 2004—2005年:9个设区市查处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提高化妆品卫生质量合格率。 3.农资打假专项斗争 (1)目标任务: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斗争,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社会的稳定及农民的增收增产提供保障,切实保证农民买到“放心种”、“放心肥”、“放心药”,种上“放心田”,用三至五年的时间建立起我省完善的农业执法服务体系。具体目标是:农资生产、经营单位证照齐全;各类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农资生产、经营单位证照齐全制度健全;产品标签基本符合要求;基本消除虚假、误导、欺诈的广告行为;重点区域中有明显一地一品或一地多品的制假售假现象得到有效的遏制,无出现公开的群众性的制售假行为,做到治理一类产品,整顿一种行为、规范一类市场;群众举报、名优企业及外商的举报投诉明显减少,他们对重点区域的整顿结果表示满意。 (2)工作重点:农资打假要以“农资——让农民放心”为主题,围绕七种农资产品和查处五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 七类重点农资产品是:假冒伪劣种子(包括种畜禽、水产种苗、热作种苗、牧草种子)、化肥(主要是复混肥)、农药(包括鼠药、卫生杀虫剂等)、兽药(包括药物饲料添加剂)、饲料(包括鱼粉)、农机及零配件和渔机渔具。 五种违法违规行为是:未取得或冒用他人产品登记证或冒用本厂其它品种登记证(或推广许可证)、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审定证书、质量合格证而违法进行农资生产、销售的行为;无产品标识或产品标识不全或产品标识上存在严重误导农民消费内容的行为;生产经营劣质和失效变质农资产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的行为;假冒他人产品名称、包装、装潢、伪造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质量标志、涂改伪造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限的行为;利用广告或其它手段对产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做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我省的重点区域:农作物种子为福州市台江区、建瓯市;农药为永春市、福安市;化肥为沙县、龙岩市新罗区;兽药为漳州市芗城区、龙岩市新罗区;农机及零配件为厦门市同安区。 (3)分年度工作安排:2002年确定以种子为执法重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其配套法规,制定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对种子市场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检查,重点整治无证经营、生产与制售假冒伪劣种子、标签严重不合规范的问题,并从过去的单纯杂交水稻种子执法向蔬菜、食用菌、茶果、花卉等农作物种子执法并重转变,杜绝我省种子恶性案件的发生。对福州市台江区、建瓯市的种子市场进行经常性的严密稽查,力争用一年时间彻底消灭我省农资违法“重灾区”。同时加强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使用对人体、动物有害的原料或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依据新修改的《农药管理条例》拟定2003年为农药执法年。依据修改后的《兽药管理条例》拟定2004年为兽药及生物制品专项整治年。2005年拟为肥料整规年。 4.药品打假专项斗争 (1)目标任务:开展药品打假专项斗争,使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基本遏制;已被关闭的非法药品集贸市场达到真正取缔,无证和超范围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受到严厉打击,药品市场得到进一步的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有明显提高,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有保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得到提高,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敢于与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人民群众能使用放心的药品,举报药品质量问题的案件数明显下降。 (2)工作重点:严厉打击假冒片仔癀、新癀片、风油精、痛血康等我省名优产品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兽用药用作人用药、过期失效药品、将过期失效药品改换批号的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等制售假劣药品及生产、经营、使用无注册证的一次性输液器 (针)、输血器、注射器等违法行为;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管理;严密防范已被关闭的福州市杨桥路、福安罗江、长汀县闽赣商业城等非法药品集贸市场死灰复燃;严格控制与周边省份接壤的宁德市、龙岩市及历史上地下药品交易活动和制售假劣药品行为比较多的莆田县、福清市、平潭县、南安市、晋江市、龙海市等重点区域;查处医疗单位门诊部、医疗诊所变相销售药品的行为;规范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进货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