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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发[2002]90号
【颁布时间】 2002-07-26
【实施时间】 2002-07-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76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3页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1-2020年)的通知

[接上页]

  常熟虞山国家森林公园、南京老山国家森林公园、徐州环城国家森林公园、宜兴国家森林公园、镇江南山国家森林公园、盱眙铁山寺省级森林公园等建设为以森林旅游、自然保护为主的特色景区。
  
  在坚持环境保护优先的前提下,以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开发生态旅游产品,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
  
  长江要按照国际一流水平要求开发,按其沿岸地貌形态和自然景观可分为四个重点建设部分:南京段的南京长江大桥、二桥、三桥(在建)、狮子山、三山矶、乌龙山、幕府山、燕子矶、栖霞山、江心洲、八卦洲等;镇江—扬州段的镇江三山景区,长江路滨江风光带(含西津渡古街)、扬州瓜洲古渡景区,两城市间在建的润扬长江大桥景区等;无锡段的江阴长江大桥景区等;苏州段的张家港香山风景区;南通段的长青沙、开沙岛自然生态旅游区,狼山景区,苏通大桥旅游区,永隆沙、兴隆沙生态农业旅游区等。对长江沿线不同的旅游区(点)进行统一规划,力求表现出现代长江的整体气势之美,形成统一完整的长江旅游区(点)组合,建立健全江上旅游管理机构,组建开发集团,举办中国长江旅游节、“话说长江”文化活动等。宿迁市区故黄河风光带、淮安盱眙淮河水上风情及故黄河生态旅游带是苏北的重点旅游开发河段。
  
  湖泊旅游要大力发展休闲度假、商务、体育、生态、会议、文化等多层次的旅游产品。以太湖为核心在无锡、苏州、常州建设国际级湖泊观光游览区和旅游度假目的地,重点建设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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