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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行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国家计委关于清理整顿涉农价格与收费工作的具体要求,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自2001年8月初开始,由自治区物价局具体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分工合作,对全区涉农价格与收费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从清理整顿中反映的情况看,在涉农价格方面,尤其是对政府定价的农村电价、药品价格、农业排灌用水价等,通过专项检查和整顿,价格秩序有明显好转。但在涉农收费方面,多数地方还有乱收费、自立项目等违规问题存在,主要是: 一是在农村中小学教育方面,存在地方政府越权制订收费项目和标准,个别农村中小学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并自立项目收费,有个别地方还对国家已明令禁止收取的项目仍在收取,农村课本使用上仍存在多、乱收费现象。 二是在农民建房方面,少数地方在农村宅基地审批和管理中,出现了违规收费和已禁令收取项目反弹、自立项目收费等。有的地方使用临时收费许可证,提高标准收取土地证工本费,有的收取土地证工本费后,至今不给农民办证等,而且收费标准不一致,管理比较混乱。 三是农村卫生,医疗,计划生育方面,存在农村药价过高、医疗服务价格混乱现象,尤其是乡镇级以下的医疗机构乱收费,药价既高且质量没有保证,农民看病药费负担重。究其原因,主要是农村药品价格检查力度不够,药品销售单位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采取的一些降价政策得不到落实,乡村个体诊所药品价格管理混乱,明码标价执行不到位,存在着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收费、捆绑收费、多收费少服务,甚至只收费不服务的现象;农村计划生育收费中也存在乱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现象。 四是农机服务方面,农民反映农业机具服务收费偏高,农民负担过重,其中农机培训费过高是农机服务收费中的一个热点问题。 五是涉农价格方面,农村个别地区存在电费收费不合理现象,如农村电表抄表到户率不高,交电费缺乏透明度,存在多收电费现象。农灌面积不实,群众负担不合理,支渠以下收水费按亩平摊,吃大锅饭,支斗渠以下用水管理跟不上,水量浪费的现象依然存在,节水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一些乡村搭车收费现象仍比较严重。 通过近半年的清理整顿,我区目前涉农价格与收费项目141项(不包括医疗服务价格)。经自治区清理整顿涉农价格与收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全区保留(含规范标准)涉农价格与收费63项,其中61项收费,2项价格,取消(含降低标准)涉农收费77项,需重新审定的涉农价格1项。现予以公布,请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并在全区农村进行公示。 附件:1.全区涉农价格与收费保留、规范项目表 2.全区涉农价格与收费取消、降标项目表 附1:全区涉农价格与收费保留、规范项目表 ┌───┬───────────┬───────┬──────┬────┬────┬─────────┐ │ 序号 │收费项目│现行标准│收费依据│收费部门│整顿意见│备注│ ├───┼───────────┼───────┼──────┼────┼────┼─────────┤ │一│公安部门││││││ ├───┼───────────┼───────┼──────┼────┼────┼─────────┤ │1 │防伪身份证工本费│10元/证│宁价费发│公安│保留││ ││││[1995]132号 ││││ ├───┼───────────┼───────┼──────┼────┼────┼─────────┤ ││其中:山区八县农村人口│5元/证 │宁价费发│公安│保留││ ││││[1995]132号 ││││ ├───┼───────────┼───────┼──────┼────┼────┼─────────┤ │2 │居民户口簿工本费│5元/证 │宁价费发│公安│保留││ ││││[1996]256号 ││││ ├───┼───────────┼───────┼──────┼────┼────┼─────────┤ │二│交通部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