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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2002]7号
【颁布时间】 2002-02-08
【实施时间】 2002-0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53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9页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2年福建省经济体制改革与对外开放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配合单位:省计委、民政厅、劳动保障厅、改革开放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二、全面推进科研院所企业化改革。从产权制度改革入手,把科研院所改制为多元投资或科技人员持股的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科技型股份制企业。认真协调解决科研机构改革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省属主要开发型科研院所年底前要完成企业化转制,建立新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推进技术市场的发展,解决科研技术成果参与收入分配过程中遇到的价值评估、确认等问题。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经贸委、劳动保障厅、改革开放办、各有关科研院所
  
  二十三、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制改革。改革广播、影视、报业、出版、发行等系统的管理和经营体制,实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的政事、事企分开,通过产权联合的方式组建报纸、出版、广播电视、发行、电影集团。根据国务院《关于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深化教材管理体制改革意见》,改革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体制,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教材出版、发行招投标制度。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
  
  配合单位:省改革开放办、各有关新闻单位
  
  二十四、推进文化系统体制创新。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稳步推进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图书馆等公益性、公益经营型及经营型文化单位的改革,引入竞争机制,着重解决用人制度、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存在的体制和机制问题,形成自我创新、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切实转变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把精力集中到依法行政、加强监管、搞好服务上。
  
  牵头单位:省文化厅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劳动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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