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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矿产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到2010年,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分别较规划基期提高2— 3个百分点,尾矿综合利用率提高到20%以上,煤矸石综合利用率提高到65%以上,废石综合利率提高到25%以上,大中型煤矿矿井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52%以上。到2015年,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在2010年基础上分别提高1— 2个百分点,尾矿综合利用率提高到25%以上,煤矸石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5%以上,废石综合利用率提高到30%以上,大中型煤矿矿井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56%以上。 5.实施“绿色矿山”示范工程,矿山地质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矿山用地复垦制度全面落实。到2010年,完成全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重点工程108项,全省原有矿山破坏的土地复垦或植被恢复率达到35%,新建矿山、生产矿山的土地复垦或植被恢复率分别达到100%和90%、100%和95%,矿山固体废物年排放量控制在1790万立方米以下,矿山废水排放总量控制在51100万立方米以下;到2015年,完成全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重点工程52项,全省原有矿山破坏的土地复垦或植被恢复率达到50%,矿山固体废弃物年排放量控制在800万立方米以下,矿山废水排放总量控制在43000万立方米以下。 (三)2020年目标展望。 1.基础地质工作进一步加强,矿产勘查程度显著提高。全面完成15万煤炭资源远景调查和125万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15万区域矿产调查120万区域重力调查、120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工作覆盖率大幅度提高。 2.矿业开发结构与布局进一步优化。矿业产业结构得到调整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更加合理;石油化工产品开发、煤炭深加工和就地转化能力大幅度增强,先进的采、选、冶技术和设备得到广泛应用,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高。 3.矿山地质环境质量全面提高。重点区域、重点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恢复治理,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基本解决。矿山固体废物和矿山废水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尾矿、煤矸石和其它废石综合利用率、大中型煤矿矿井水重复利用率等指标全面提高,“绿色矿山”目标基本实现。 四、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一)规划勘查矿产及规划分区。 ——鼓励勘查的矿产和鼓励勘查区。鼓励勘查石油、天然气、煤、煤层气、油页岩、地热、铁、铜、铅、锌、钨、锡、钼、铂、钯、金、银、水泥用大理岩、玻璃用硅质原料、高岭土、膨润土、珍珠岩、岩棉用玄武岩、饰面石材、陶粒用原料、矿泉水等。共划出鸥浦煤等鼓励勘查区73个。在矿业权总量指标控制下,对鼓励勘查区优先投放探矿权;优先安排新技术、新方法进行大区域综合勘查;优先安排省内紧缺矿产勘查和危机矿山接续找矿。 ——限制勘查的矿产和限制勘查区。限制勘查石墨和硅线石;省内控制石墨和硅线石新设探矿权投放数量和范围。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和实验区为限制勘查区。 ——禁止勘查的矿产和禁止勘查区。禁止勘查砂金和湿地中的泥炭。地质灾害危险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和地质遗迹保护区的禁止勘查区;军事禁区、机场及国防工程设施军事管制区;城镇市政工程设施、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等一定范围内;铁路、重要公路、重要河流、水库、重要水源地等一定范围内,均为禁止勘查区。禁止勘查区内禁止勘查所有矿产,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区域地质调查。开展漠河县老沟-依西肯等17个找矿远景区的15万区域地质调查;在重要成矿远景区和重要地质问题研究区,开展呼玛十六站等50个图幅15万区域地质调查和嫩江八里桥等16个图幅15万矿产资源远景调查。在宝清县七星河等13个地区开展15万煤炭资源远景调查。 ——区域地球物理调查。开展小兴安岭-张广才岭成矿带(Ⅲ-52)、佳木斯-兴凯成矿带(Ⅲ-53)及完达山成矿带(Ⅲ-54)共计17个图幅120万区域重力调查。 ——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开展小兴安岭-张广才岭成矿带(Ⅲ-52)、佳木斯-兴凯成矿带(Ⅲ-53)共计11个图幅120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 ——区域遥感地质调查。开展重要成矿带与矿集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多目标遥感调查,对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及黑河等地的煤、铜和石墨矿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环境进行调查和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