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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发文字号】 内卫发[2010]10号
【颁布时间】 2010-02-10
【实施时间】 2010-02-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6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接上页]

  6
  
  低于年度目标的60%不得分,每降低3个百分点扣0.6分,扣完为止。
  
  查阅辖区儿童、孕产妇保健项目服务统计报表资料。
  
  
  
  12. 分城乡孕产妇产前健康管理率
  
  6
  
  
  
  13. 分城乡65岁及以上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
  
  5
  
  低于年度目标的60%不得分,每降低3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查阅辖区老年人健康管理统计报表资料。
  
  
  
  14. 以苏木乡镇(街道)为单位,原“六苗”全程接种率
  
  5
  
  查阅辖区儿童免疫接种统计报表资料。
  
  
  
  15. 完成传染病疫情报告年度目标
  
  5
  
  
  
  
  
  
  
  15.1 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准确率
  
  3
  
  低于年度目标的90%不得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各扣0.1分,扣完为止。
  
  查阅辖区传染病统计报告、疫情处理资料。
  
  
  
  15.2 重点传染病暴发疫情处理率
  
  2
  
  
  
  16.完成高血压2型糖尿病管理项目年度目标
  
  6
  
  
  
  
  
  
  
  16.1分城乡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
  
  3
  
  低于年度目标的60%不得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各扣0.2分,扣完为止。
  
  查阅辖区高血压、2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统计报表资料。
  
  
  
  16.2 分城乡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
  
  3
  
  
  
  17. 分城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2
  
  
  
  项目
  
  类别
  
  考核评估内容及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评估方法
  
  
  
  五、
  
  居民满意度与社会评价
  
  (15分)
  
  18.居民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真实性符合率
  
  3
  
  符合率低于80%不得分,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查阅辖区居民满意度调查与社会评价情况调查统计资料。
  
  
  
  19.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方便、快捷性评判
  
  3
  
  酌情扣分。
  
  
  
  20.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情况
  
  3
  
  低于60%不得分,每降低4个百分点各扣0.3分,扣完为止。
  
  
  
  21.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利用情况
  
  3
  
  
  
  22.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满意情况
  
  3
  
  附件2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机构考核评估标准(试行)
  
  
  
  
  
  项目
  
  类别
  
  考核评估内容及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评估方法
  
  
  
  一、
  
  组织管理
  
  (16分)
  
  1.服务机构人员配备
  
  5
  
  
  
  
  
  
  
  1.1配备1名专职健康档案管理人员,指定各类服务人群建档人员,人员资质、条件符合《执业医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1.5
  
  未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扣0.5分,未明确建档人员扣0.5分,人员不符合要求扣0.1~1分。
  
  查阅服务机构人员分工文件,与服务机构领导、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村医等人员访谈。
  
  
  
  1.2配备1名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嘎查村卫生室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
  
  0.8
  
  未配备专业人员扣0.5分;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嘎查村卫生室无专人负责每村扣0.1分多扣3。
  
  
  
  1.3各项目服务人员配备符合专业和区域卫生规划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
  
  2.7
  
  根据《自治区政府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的意见》和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际需要配备,不符合要求扣0.3~2.7分。
  
  
  
  2.服务机构设施设备配备
  
  3
  
  
  
  
  
  
  
  2.1设置健康档案室或专柜,面积、档案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设备符合保存、完整、安全等要求。
  
  1
  
  档案室或专柜面积、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1分。
  
  服务机构档案室现场察看,核查设施、设备情况,与有关人员访谈。
  
  
  
  2.2设健康教育室、宣传专栏,配备照相机、电视机、DVD机、投影仪等设备;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嘎查村卫生室应设宣传专栏,配备必要的设备。
  
  0.7
  
  无健康教育室、宣传专栏不得分,设备每缺一项扣0.1分。站/嘎查村无宣传专栏、每缺一项设备每村各扣0.1分,扣完为止。
  
  每个社区/苏木乡镇抽查2个社区服务站/嘎查村卫生室现场察看,与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访谈。
  
  
  
  2.3各项目服务设施、设备条件符合要求。
  
  1.3
  
  见各项目设施设备配备要求,缺一项扣0.1分。
  
  现场核查设施设备,与有关人员访谈。
  
  
  
  3.落实工作责任制度
  
  3
  
  
  
  
  
  
  
  3.1健康档案统一编码,录入、保存、保管与管理工作制度、责任明确;各专业人员建立、使用健康档案工作制度、任务分工明确,落实到位。
  
  1
  
  健康档案编码、管理责任制度不明确扣0.1~0.5分;各专业人员任务分工不明确扣0.1~0.5分,落实不到位扣0.1~0.5分,扣完为止。
  
  查阅健康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专业人员责任制度资料,与管理人员、建档人员访谈。
  
  
  
  3.2 落实妇幼保健、医疗、预防技术人员分工协作、分片包干的健康教育工作责任制度。
  
  1
  
  无包干责任制不得分,落实不到位扣0.1~0.8分。
  
  查阅责任制度资料,与健康教育负责人员访谈核实。
  
  
  
  3.3落实各项目管理与服务的工作职责、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与管理流程等工作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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