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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6 低于年度目标的60%不得分,每降低3个百分点扣0.6分,扣完为止。 查阅辖区儿童、孕产妇保健项目服务统计报表资料。 12. 分城乡孕产妇产前健康管理率 6 13. 分城乡65岁及以上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 5 低于年度目标的60%不得分,每降低3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查阅辖区老年人健康管理统计报表资料。 14. 以苏木乡镇(街道)为单位,原“六苗”全程接种率 5 查阅辖区儿童免疫接种统计报表资料。 15. 完成传染病疫情报告年度目标 5 15.1 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准确率 3 低于年度目标的90%不得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各扣0.1分,扣完为止。 查阅辖区传染病统计报告、疫情处理资料。 15.2 重点传染病暴发疫情处理率 2 16.完成高血压2型糖尿病管理项目年度目标 6 16.1分城乡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 3 低于年度目标的60%不得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各扣0.2分,扣完为止。 查阅辖区高血压、2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统计报表资料。 16.2 分城乡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 3 17. 分城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2 项目 类别 考核评估内容及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评估方法 五、 居民满意度与社会评价 (15分) 18.居民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真实性符合率 3 符合率低于80%不得分,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查阅辖区居民满意度调查与社会评价情况调查统计资料。 19.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方便、快捷性评判 3 酌情扣分。 20.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情况 3 低于60%不得分,每降低4个百分点各扣0.3分,扣完为止。 21.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利用情况 3 22.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满意情况 3 附件2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机构考核评估标准(试行) 项目 类别 考核评估内容及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评估方法 一、 组织管理 (16分) 1.服务机构人员配备 5 1.1配备1名专职健康档案管理人员,指定各类服务人群建档人员,人员资质、条件符合《执业医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1.5 未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扣0.5分,未明确建档人员扣0.5分,人员不符合要求扣0.1~1分。 查阅服务机构人员分工文件,与服务机构领导、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村医等人员访谈。 1.2配备1名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嘎查村卫生室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 0.8 未配备专业人员扣0.5分;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嘎查村卫生室无专人负责每村扣0.1分多扣3。 1.3各项目服务人员配备符合专业和区域卫生规划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 2.7 根据《自治区政府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的意见》和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际需要配备,不符合要求扣0.3~2.7分。 2.服务机构设施设备配备 3 2.1设置健康档案室或专柜,面积、档案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设备符合保存、完整、安全等要求。 1 档案室或专柜面积、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1分。 服务机构档案室现场察看,核查设施、设备情况,与有关人员访谈。 2.2设健康教育室、宣传专栏,配备照相机、电视机、DVD机、投影仪等设备;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嘎查村卫生室应设宣传专栏,配备必要的设备。 0.7 无健康教育室、宣传专栏不得分,设备每缺一项扣0.1分。站/嘎查村无宣传专栏、每缺一项设备每村各扣0.1分,扣完为止。 每个社区/苏木乡镇抽查2个社区服务站/嘎查村卫生室现场察看,与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访谈。 2.3各项目服务设施、设备条件符合要求。 1.3 见各项目设施设备配备要求,缺一项扣0.1分。 现场核查设施设备,与有关人员访谈。 3.落实工作责任制度 3 3.1健康档案统一编码,录入、保存、保管与管理工作制度、责任明确;各专业人员建立、使用健康档案工作制度、任务分工明确,落实到位。 1 健康档案编码、管理责任制度不明确扣0.1~0.5分;各专业人员任务分工不明确扣0.1~0.5分,落实不到位扣0.1~0.5分,扣完为止。 查阅健康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专业人员责任制度资料,与管理人员、建档人员访谈。 3.2 落实妇幼保健、医疗、预防技术人员分工协作、分片包干的健康教育工作责任制度。 1 无包干责任制不得分,落实不到位扣0.1~0.8分。 查阅责任制度资料,与健康教育负责人员访谈核实。 3.3落实各项目管理与服务的工作职责、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与管理流程等工作责任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