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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5 低于年度目标的90%不得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3分;未开展查漏补种扣0.5分。 查阅接种资料,抽查若干份接种资料,核查某种疫苗接种率;查看留观室,询问受种儿童监护人。 28.2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接种达到年度目标要求;出血热发病高发地区重点人群(16~60周岁)全程疫苗接种率达到70%以上;发生炭疽疫区高危人群疫苗应急接种率达到70%以上。 1.5 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未普及接种各扣0.5分(出血热高发地区或炭疽疫区得1分,应急接种率达到70%以上者加0.5分,如低于70%,则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05分,扣完为止)。 查阅接种资料,抽查若干份接种资料,核查某种疫苗接种率;查看留观室,询问被接种人群。 (七)传染病报告和处理 3 29. 完成传染病报告处理项目任务 0.6 29.1建立传染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网络直报系统运行正常。 0.3 未建立传染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扣0.15分,网报未正常运行扣0.15分。 查阅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门诊日志(登记簿)、报告卡等相关传染病登记报告资料,查看网络直报系统运转情况。 29.2协助专业机构开展疫点处理,排查密切接触者,留观、随访,指导落实消毒预防等措施,工作记录完整。 0.3 未按要求协助专业机构开展疫点处理不得分,无工作记录扣0.2分。 查阅现场疫点处理记录。 30.完成传染病疫情报告等年度目标 2.4 30.1 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准确率达到95%以上,重点传染病暴发疫情处理率达到100%。 2 低于90%各扣0.5分,报告率、及时率、准确率,如低于95%,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暴发疫情处理率低于100%不得分。 抽查若干份传染病报告资料,核查门诊日志(登记簿)、报告卡等相关资料。查看疑似传染病病人的登记及转诊记录等资料。 30.2法定报告传染病无漏报。 0.2 漏报一例扣0.5分。 30.3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人进行治疗管理,监督服药、随访咨询等达到相关规范要求。 0.2 监督服药、随访咨询等工作未达到要求的时间、频度和质量等,酌情扣分。 查看督导服药记录,抽查3~5例病人,深入病人家庭,询问治疗管理情况。 项目 类别 考核评估内容及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评估方法 四、 服务 及其目标完成情况 (50分) (八)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 9 31.为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提供服务 3.5 31.1 实施35岁以上人群门诊首诊测血压制度,每年在其第一次就诊时为其测量血压。 0.5 未建立首诊测血压制度不得分,发现1例35岁以上就诊患者未测量血压扣0.1分。 1.现场查看免费血压监测点。 2.查阅门诊登记和规范化管理资料。 3.抽查若干例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病例资料,查看管理、随访、健康指导、转诊等工作记录。 4.核查居民健康档案,检查血压、血糖检测记录。 5.核查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首诊测血压率、规范管理率、规范化建档率、健康体检率、血压控制率、血糖控制率等。 6.入户询问患者。 31.2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每年提供至少4次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开展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每次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 1 未按规定开展随访、健康指导、填写随访记录酌情扣分。 31.3按照规范为高血压患者每年至少进行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血压、体重、随机血糖(指血),一般体格检查和视力、听力、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 0.5 体检项目不完整者扣0.2分,记录不真实者不得分。 31.4对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每年至少4次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空腹血糖和血压测量等检查和评估,开展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每次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 1 未按规定开展随访、健康指导、填写随访记录酌情扣分。 31.5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至少进行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血压、体重、空腹血糖(指血)测量,一般体格检查和视力、听力、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 0.5 体检项目不完整者扣0.2分,记录不真实者不得分。 32.完成高血压、2型糖尿病管理项目年度目标 5.5 32.1分城乡高血压病患者健康管理率达到年度目标。 1 低于目标的60%不得分,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0.1分,每发现1例未管理扣0.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