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1-14
【实施时间】 2010-0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8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服务业集聚区总体布局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2.规划期限
  
  2009 -2011年;展望2015 -2020年。
  
  3.规划依据
  
  1.(国发(2007)7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2.(国发(2008)3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
  
  3.(国发〔 2009〕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
  
  4.(2008-2012年)浙江省服务业发展规划。
  
  5.(浙政发〔2008〕5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6.(市委〔2009〕12号)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服务业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7.(市委发〔2005〕15号)杭州市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
  
  8.(杭政[2008]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商贸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9.(杭政(2008)4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10.(杭政函(2006)110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旅游业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11.(2009年2月23日)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市综合体建设的若干意见。
  
  12.关于印发杭州市中介服务业发展规划(2005-2010年)的通知。
  
  13.杭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十大特色潜力行业”行业协会发展的指导性意见,2008年7月4日。
  
  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特征与认定
  
  1.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特征
  
  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是指在一定范围的地理空间内,以某一服务产业为主体,该产业上、中、下游或者相关联的产业大量集聚,配套设施完备、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并按照现代经营管理理念进行有序运行的新型产业区。
  
  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具有以下5个特征:
  
  (1)有一个边界明确的地理空间。不同类型的服务业这一地理空间大小会有不同。
  
  (2)有多个投资主体和众多相关联企业围绕主体产业的有机集聚。这些企业存在着横向或纵向的紧密联系,或者是该服务业的上、中、下游配套的企业,或者是有关联的服务业企业。
  
  (3)有配套比较完善的基础设施,较为完备的公共服务平台。
  
  (4)它是一个有机的有竞争力的产业系统。由于集聚所产生外部效应,因而它在行业内具有很强资源整合能力,在区域内具有很强的辐射带动功能。
  
  (5)它是一个按照现代经营管理理念进行有序运行的产业区。从运行机制上看,它并不是完全自发形成的,它是政府在遵循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按照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空间布局规律与现代城市规划理念进行有序引导的产物。
  
  2.服务业集聚区与城市综合体、楼宇经济的关系
  
  “城市综合体”是具有特殊服务功能的建筑群,它具有多功能、多业态的特征。
  
  楼宇经济就是以楼宇为载体的经济。这里的楼宇包括写字楼、商业楼、城市综合体、标准厂房等各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建筑物(群)。从广义上看,楼宇经济既包括服务业经济,也包括制造业经济。但是作为我市主城区的楼宇经济其主体是服务业。
  
  服务业与楼宇(包括城市综合体)的关系就像演员与舞台的关系。舞台是演员演戏的物质载体,它是为演员演戏服务的,因此,舞台必须根据演员演戏的需要而搭建。同样,楼宇(包括城市综合体)是为服务业发展的需要而建设的,没有服务业的发展,楼宇就成了闲置之物。因此,楼宇(包括城市综合体)的布局规划除了要依照城市规划的理念外,更需要遵循服务业发展的空间布局规律。
  
  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就是一个将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与楼宇(包括城市综合体)的建设有机结合的地理空间。建立在现代服务业发展空间布局规律基础上的集聚区规划,不但能够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和有利的空间,同时也能为城市综合体建设和楼宇经济的空间布局提供重要参考。
  
  3.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认定标准
  
  根据服务业产业发展的空间规律,以及规模经济、集聚经济的内在要求,可从以下八个方面来判定一个集聚区的发展状况。
  
  --产业优势。集聚区内主导产业明确,并且该产业能代表本市服务业发展的未来趋势,其发展状况居本市同行业前列。
  
  --规模经济。集聚区内的服务业企业的集聚达到一定的规模。衡量指标为:企业数量、用地面积、增加值、税收、效益、用地节约等。
  
  --结构完整。集聚区内产业链完整。
  
  --配套完善。集聚区的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完备。
  
  --功能齐全。具有成本下降优势、差异化优势、市场营销和品牌优势、专业化优势、中小企业进入优势、创新优势、信息优势、社会服务优势、政府服务和管理优势、整合作用、产业升级作用。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