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26、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第14号令)第四条 27、国土资源部《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17号令)第四条 28、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21号令)第六条、第七条 29、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22号令)第二条 30、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第23号令)第四条 31、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第27号令)第四条 32、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29号令)第六条 33、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30号令)第五条 34、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31号令)第二十一条 35、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第32号令)第六条 36、国土资源部《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第33号令)第三条 37、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第36号令)第二条 38、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第37号令)第七条 39、国土资源部《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第38号令)第十六条 40、《自治区处理土地纠纷暂行办法》(政府令第20号)第五条 41、《自治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政府令第47号)第三条 42、《自治区实施土地复垦规定办法》(政府令第48号)第三条 43、《自治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政府令第49号)第三条 44、《自治区测绘任务登记管理办法》(政府令第63号)第四条 45、《自治区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政府令第70号)第三条 46、《自治区基本农田保护办法》(政府令第93号)第四条 47、《自治区土地登记办法》(政府令第96号)第四条 48、《自治区地图管理办法》(第136号令)第四条 十七、地区测绘中心(委托执法) 依据: 1、《测绘法》第四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第三十四条 2、国务院《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第469号令)第三条 3、《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第三条 4、国家测绘局《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第8号令)第七条第二款、第十一条 十八、地区公路运输管理总站(法律、法规授权执法) 依据: 1、国务院《道路运输条例》(第406号令)第二条、第七条第三款 2、交通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2号令)第六条第三款 3、交通部《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3号令)第六条 4、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6号令)第五条第三款 5、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7号令)第六条第三款 6、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9号令)第七条第三款 7、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10号令)第六条第三款 8、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2006年第2号令)第六条第三款 十九、地区公路总段(法律、法规授权执法) 依据: 1、《公路法》第八条 2、《自治区实施公路法办法》第二十五条 3、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2号令)第四条、第六条 二十、地区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处(法律、法规授权执法) 依据: 《自治区公路交通规费征稽条例》第五条 二十一、地区卫生局 依据: 1、《执业医师法》第四条 2、《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第一款 3、《母婴保健法》第四条 4、《献血法》第四条 5、《职业病防治法》第八条 6、《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二条 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第四条 8、国务院《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年12月3日公布)第十五条 9、《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国务院批准,卫生部第3号令)第三条 10、《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国务院批准,卫生部第1号令)第四条 11、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149号令)第五条 12、国务院《食盐加碘消除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第163号令) 13、国务院《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208号令)第三条 14、国务院《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308号令)第四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15、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309号令)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16、国务院《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352号令)第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