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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7、国务院《中医药条例》(第374号令)第八条 18、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376号令)第三条第二款、第四条第二款 19、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380号令) 20、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449号令)第二十五条 2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部《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26号令)第四条 22、卫生部《消毒管理办法》(第27号令)第三条 23、卫生部《护士管理办法》(第31号令)第三十五条 24、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35号令)第五条 25、卫生部《医疗机构废物管理办法》(第36号令)第三条第二款 26、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46号令)第三条第二款 27、建设部、卫生部《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第53号令)第三条 28、《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59号)第三条 二十二、地区水利局 依据: 1、《水法》第十二条 2、《水土保持法》第六条 3、《防洪法》第八条 4、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78号令)第三条 5、国务院《防汛条例》(第86号)第七条 6、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460号令)第三条 7、《自治区实施水法办法》第五条、第七条 8、《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五条 9、水利部《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办法》(第6号令)第四条 10、水利部《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8号令)第二条 11、水利部《水政监察工作章程》(第13号令)第三条 13、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第22号令)第四条 14、《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政府令第92号令)第五条 二十三、地区水产鱼政管理中心(法律、法规授权执法) 依据: 1、《渔业法》第六条 2、《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七条 3、国务院《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3年国务院批准,农业部令第1号)第三条、第五条 4、《自治区渔业法实施实施办法》第五条 二十四、地区林业局 依据: 1、《森林法》第十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 2、《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七条 3、《种子法》第三条 4、《防沙治沙法》第五条 5、《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一条 6、《农业技术推广法》第九条 7、《农业法》第九条 8、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1982年) 9、《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85年国务院批准,林业部公布)第四条 10、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1988年)第四条、第三十三 11、国务院《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1989年)第五条 12、《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国务院批准、林业部发布)第三条 13、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第98号令)第二条 14、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第100号令)第七条 15、国务院《自然保护区条例》(第167号令)第七条、第八条 16、国务院《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204号令)第八条 17、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第367号令)第六条 18、《自治区实施森林法办法》第六条 19、《自治区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五条 20、《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四条 21、《自治区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四条 22、《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五条 23、林业部《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第3号令)第三条 24、林业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10号令)第四条 25、国家林业局《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第1号令)第二条 26、《自治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实施办法》(政府令第46号)第四条 27、《自治区防沙治沙若干规定》(政府令第64号)第四条、第五条 28、《自治区林业基金管理办法》(政府令第83号)第三条 二十五、地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法律、法规授权执法) 依据: 1、国务院《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46号令)第五条 2、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第98号令)第三条 二十六、地区森林公安局 依据: 1、《森林法》第二十条 2、林业部《关于授权森林公安局代行行政处罚权的决定》(1998年第1号令) 二十七、地区野生动物植物保护管理站(法律、法规授权执法) 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