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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喀署发[2008]32号
【颁布时间】 2008-03-19
【实施时间】 2008-03-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02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地区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主体资格依据的公告

[接上页]
1、《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七条

  2、《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国务院批准、林业部发布)第三条

  3、《自治区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五条

  

  


  二十八、地区塔什库尔干自然保护区管理站(法律、法规受权执法)

  依据:

  1、国务院《自然保护区条例》(第167号令)第七条、第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

  2、《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85年国务院批准,林业部公布)第三条、第九条、第十一条

  3、《自治区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五条

  4《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八条

  

  


  二十九、地区林木种苗管理站(委托执法)

  依据:

  1、《种子法》第三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

  2、《自治区实施种子法办法》第三条

  

  


  三十、地区畜牧兽医局

  依据:

  1、《畜牧法》第七条

  2、《草原法》第八条第二款

  3、《动物防疫法》第六条第二款

  4、《种子法》第三条、第七十六

  5、国务院《草原防火条例》(第130号令)第四条

  6、国务院《种畜禽管理条例》(第153号令)第五条

  7、国务院《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204号令)第八条第二款

  8、国务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266号令)第三条第二款

  9、国务院《兽药管理条例》(第404号令)第三条

  10、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450号令)第四条第二款

  11、《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第五条

  12、《自治区种畜禽管理条例》第六条

  13、《自治区实施草原法细则》第四条

  14、《自治区奶业条例》第六条

  15、农业部《甘草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第1号令)第三条

  16、农业部《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14号令)第四条

  17、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第15号令)第四条

  18、农业部《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22号令)第二条

  19、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规定》(第27号令)第三条

  20、农业部《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32号令)第三十二条

  21、农业部《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第40号令)第二条第二款

  22、农业部《草种管理办法》(第56号令)第四条第二款

  23、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第67号令)第四条第二款

  24、农业部《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第73号令)第四条

  25、《自治区实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办法》(政府令第114号)第四条

  26、《自治区实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办法》(政府令第122号)第三条

  

  


  三十一、地区动物防疫监督站(法律、法规授权执法)

  依据:

  1、《动物防疫法》第六条

  2、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450号令)第十五条

  3、《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第五条

  4、农业部《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14号令)第四条

  5、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第15号令)第四条

  6、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第67号令)第二十八条

  

  


  三十二、地区草原监督管理所(法律、法规授权执法)

  依据:

  1、《草原法》第五十六条

  2、国务院《草原防火条例》(第130号令)第四条第一款

  3、《自治区实施草原法细则》第四十条

  

  


  三十三、地区畜牧技术推广站(委托执法)

  依据:

  1、《畜牧法》第七条

  2、国务院《种畜禽管理条例》(第153号令)第五条

  3、《自治区种畜禽管理条例》第六条

  4、《自治区奶业条例》第六条

  

  


  三十四、地区兽药饲料监察站(委托执法)

  依据:

  1、国务院《兽药管理条例》(第404号令)第三条

  2、农业部《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22号令)第二条

  

  


  三十五、地区农业机械管理局(法律、法规授权执法)

  依据:

  1、《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六条

  2、《农业法》第十条第三款

  3、《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条例》第四条

  4、《自治区农业机械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三条

  5、《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

  6、农业部《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第29号令)第四条

  7、农业部《农机成人教育暂行规定》(第38号令)第四条、的八条

  8、农业部《拖拉机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第41号令)第二条、第二十二条

  9、农业部《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42号令)第二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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