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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健全地方知识产权法规,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促进政策和管理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跨区域联合执法、跨部门综合执法协作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构建“全域成都”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建设。建立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成都海关的信息交流机制,构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监控体系。鼓励行业组织制定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公约,深化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行业自律。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监测、预警。 4.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围绕建立健全“政府引导扶持、部门指导服务”的服务体系,建立知识产权决策咨询服务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机制,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加快建设中国(成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评估制度,鼓励和规范有条件的中介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引导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全面提高处理涉外知识产权事务的能力。 (九)创新环境优化工程。 1.树立创新发展观念。按照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把创新发展观念统一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指导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践上来。树立全面发展、全新发展、全局发展的观念,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提升城市功能品位形象,注重保障改善民生和社会全面发展,建立完善有利于推进创新型城市发展的体制机制,推进以创新驱动替代要素推动的发展模式,加快建设科学化的创新管理调控体系、多元化的创新要素投入体系、高效化的创新活动服务体系和制度化的创新人才体系。 2.营造创新文化氛围。弘扬“和谐包容、智慧诚信、务实创新”的城市精神,倡导勇于创新、开放包容的创新文化,培育尊重个性、支持冒尖的创新意识,形成理解创新、支持创新、参与创新的良好风尚。做好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引导全社会树立创新光荣的价值观,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使全社会都来关注和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激励社会各界共同投身于创新型城市建设事业。 3.努力提升市民科学素质。继续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加快普及基础科学知识、现代科技及应用知识,构筑多层次的全民科学素质教育体系,提高公众科学素养。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定期向社会公众开放制度,鼓励科学家及其他专家学者参与科普创作;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广科普教育,建立面向全社会的科普信息库;组织协调传媒界、教育界、科学界与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力量,打造一批特色优秀科普节目、科普网站和科普期刊,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增强科普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4.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强化政府在创新过程中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促使政府部门从科技资源配置的主体转变为科技资源配置方式的制定者、配置过程的监督者、配置绩效的评估者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政府投资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政府决策等方面的制度改革,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切实将政府管理经济社会行为纳入依法运转轨道。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实行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充分发挥行政系统内部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促使政府管理职能更好地适应创新型城市建设要求。 5.营造城市宜居宜业环境。加强对“世界非遗之都”、“世界美食之都”、“世界熊猫之都”等城市品牌的营运策划,塑造世界遗产标杆城市、世界美食旅游名牌城市、中国乡村旅游典范城市、国际山地旅游知名城市4大城市品牌形象,加强城市品质塑造。加快太升南路、红星路等特色街区打造,加强城市地标建筑设计,彰显城市个性品质。大力打造大慈寺、水井坊等历史文化片区,加强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性建设,丰富城市文化内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完善城乡一体的环境保护与建设管理体制,形成全覆盖、网络化的环境保护市、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监管体系。创新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推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形成城乡一体的生态环境综合保护与建设格局。建立健全污染治理机制,探索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标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