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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加强创新创业配套环境建设。加强城市品质塑造,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丰富城市文化内涵,提升城市环境对创新资源的吸引力。完善产业集聚区交通、教育、医疗等配套环境,满足创新人才工作生活需要。 四、重大工程 (一)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工程。 1.积极培育创新主体。 (1)支持国家级、省级创新型企业建设。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已获批的国家级创新型企业(试点企业)建设的支持力度,新建一批国家级创新型企业(试点企业)。加强对我市省级创新型企业的指导服务工作,切实落实有关研发经费优惠政策。抓住省级创新型企业管理权限下放的机遇,新培育一批省级创新型企业,引导企业走技术创新发展之路。 (2)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发挥骨干企业的行业带动作用,加快建立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行业重点企业发展壮大。支持新一代无线宽带通信、半导体照明等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促进资源向企业研发设计和营销服务两端延伸,抢占产业价值链高端。新建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等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快新兴产业企业自主创新,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3)推进科技型企业兼并重组。鼓励重点行业和新兴产业优势企业发挥技术优势,加快战略重组和业务整合,提升产业集中度和自主创新能力,培育一批有竞争优势的大企业、大集团。优选一批科技型、成长型企业,做好科技、金融方面的服务工作,支持其中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4)引导和支持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创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支持新建一批企业技术中心,鼓励和引导我市已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进一步加强创新体系建设,完善自主创新激励机制,增加研发装备的投入。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和技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5)促进军民企业融合发展。建立我市与驻蓉军工单位的会商协调机制,制定军民结合科技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畅通科技产业发展的军民互动对接渠道,促进相关项目对接和生产协作配套。鼓励和支持地方企业与军工单位联合,在电子、航空航天、光电、核技术等领域,通过技术作价入股、兼并、收购等途径,组建民品科技企业和技术研发中心。 2.夯实创新基础。 (1)加快创新载体建设。围绕创建世界一流科技园区,推动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次创业”,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精密机械制造等主导产业研发机构,大力发挥软件、集成电路、光电显示、通信等创新型产业集群效应。加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汽车技术开发与示范应用能力建设,建设国内一流的汽车装备制造科技产业园区。深化电子信息、软件、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能源5个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和信息安全、生物产业、高性能纤维等17个国家级科技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努力把成都建成中西部地区高端产业的核心集聚区。 (2)加强高等院校及研究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等高等院校在临床医学、生物医药、信息通讯、新材料、新能源、交通工程等重点领域的学科建设。大力支持已认定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重点技术创新平台的建设,充分发挥创新平台对地方科技创新和应用的带动能力,进一步积极争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在成都布局。以国家级检测中心培育和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技术机构建设,打造西部检测高地。 (3)完善科技创新创业孵化服务平台。按照发展形式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服务网络化的总体要求,培育一批专业性、综合性科技企业孵化器。提升创业服务中心服务支撑功能,保证科技创业成功率,实现孵化功能和服务效能的新突破。支持国内外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及其他投资主体创办多元化科技企业孵化器,鼓励创办针对不同对象和不同行业的专业型科技企业孵化器,实现政府、企业、高等院校以及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之间的互动式发展。 3.加大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力度。 (1)加强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对接国家高等院校“211工程”、“985工程”等计划中的科技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提高保障支撑能力和管理水平,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创造良好环境和科研条件。开放仪器设施与研究基地,共享科学数据和科技文献,提供专业技术服务,促进科技资源在全社会范围内的高效配置和共享利用,构建跨学科、多层次、布局合理、体系完备的科技公共服务体系。 |